2022年,广东省水利厅加强水利工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动构建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和责任等机制),排查管控重大风险135个,较大风险441个,排查治理隐患2.34万个。组织水利施工企业“三类人员”(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5439人次,完成18家单位安全标准化建设评审。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和稽察工作。在广东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增设“质量与安全管理中心”,组建环北水资源配置和粤东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2个监督项目站,开展省属重大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抽查68次,暗访抽查72次,发现和督促解决各类问题729个;开展质量监督检测5次,完成325个单元工程、52个分部工程、1个单位工程的质量核备。组织对5个市、县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履职情况开展质量监督巡查。完成51个项目稽察,对发现的765个问题督促完成整改681个,与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开展联合稽察1次。统筹省各流域机构监督力量对重点监督事项开展现场检查,发现并督改各类问题2423个。组织在2市2县开展监督体系向市县延伸试点,探索完善基层行业监督体系。在全省水利系统组织开展典型问题通报1次,约谈37家问题责任主体及其主管部门,对9个项目的16家参建单位实施信用扣分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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