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东省累计建成43个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超额完成国家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部省级机关和省级事业单位100%建成节水型单位,59所高校建成节水型高校,省市县各级共241个水利行业100%建成节水型单位;广州市黄埔区、深圳市、东莞市被国家确定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城市。全国率先出台《广东省节水统计调查制度(试行)》。广东省推动水效领跑行动,至年底,累计建成9家水效领跑者工业企业、24个水效领跑者用水产品型号,6家水效领跑者公共机构;累计建成5个省级水效领跑者城市、35个省级节水标杆企业、10个省级节水标杆园区、2个省级节水标杆星级饭店。更新公布2022年度省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组织开展铜箔等13个产品定额指标修订,制定公共机构、居民小区、酒店(宾馆)、灌区等4项节水载体评价地方标准。省水利厅、省文明办等10部门联合转发《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全省建成首批11个省级节水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实现粤港澳大湾区9市节水教育基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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