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我厅于2019年11月29日收到你公司关于新建梅州至龙川铁路先期开工段(DK17+176~DK22+308)水土保持方案的申请材料(包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及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承诺书),并于2019年11月29日受理你公司提出的申请。经程序性审查,我厅认为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0.08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7%,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为7.96万元(按0.5元每平方米标准,应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面积15.93公顷)。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扩大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对象范围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9〕649号)规定,该项目免征省级收入水土保持补偿费7.164万元,征收省级代收上缴中央的水土保持补偿费0.796万元。
附件:实施新建梅州至龙川铁路先期开工段(DK17+176~DK22+308)水土保持方案告知书
广东省水利厅
2019年12月6日
实施新建梅州至龙川铁路先期开工段(DK17+176~DK22+308)水土保持方案告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