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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水利厅关于佛山市顺德区容奇(二)水文站迁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19-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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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公用事业管理局:

  本机关于2019年1月23日受理你局提出的审批佛山市顺德区容奇(二)水文站迁建的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广东省水文条例》第二十七条及省水文局对佛山市顺德区容奇(二)水文站迁建技术论证报告(修订版)的审查意见,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原则同意所报佛山市顺德区容奇(二)水文站迁建技术论证报告。因顺德区金沙大道南延线金沙大桥工程建设影响容奇(二)水文站功能,同意容奇(二)水文站迁建于该站原址下游约750米的容桂水道右岸处,即佛山市顺德区凤祥北路南岸公园岸边上游约150米处。迁建站主要监测任务为水位、流量、降水量、泥沙、含氯度、水质、风速、风向、气温、气压、湿度共11个水文要素。

  二、同意采用岛式加防撞保护栏形式的水位观测平台设计方案,水位观测平台由水位自记台、防撞保护桩(栏)、工作引桥等组成,水位观测平台按百年一遇防洪标准和测洪标准进行设计,水位观测平台的仪器房设计为两层框架结构并预留用水用电接口。同意水文保护标志、断面标志、断面桩、深杆式水准点、水尺(展示水尺)、水文标志等水文监测附属设施设计方案。同意水位、流量、降水量、泥沙、水质、风暴潮等水文监测设备配置和视频监控设备、水文信息电子显示屏等装备配置。

  三、根据省水文局审查意见和水文站管理要求,请你局落实以下事项。

  (一)水文站基础设施要求。水位观测平台防风标准应不低于十二级台风,测洪标准应充分考虑超强台风带来的增水影响和当地堤围建设规划标准,确保能记录水位变化全变幅。水位观测平台仪器房外观应与堤岸及周边景观相协调并体现水文元素,并满足水利部《水文基础设施建筑外观形象设计》和当前省水文局水文测站建设相关要求。水文站监测数据通讯方式必须符合广东水文数据通讯规约要求。

  (二)水文观测资料延续性措施。顺德区金沙大道南延线金沙大桥工程建设前应完成容奇(二)水文站迁建工作,并进行水文要素比测率定,完成水文观测资料的交接及延续。如金沙大桥工程项目开工时要拆除现有自记台,须在本站上游约100米处设立一处应急水文观测台,替代现有自记台;如果金沙大桥工程项目开工时仍未完成迁建工作,须在迁建站选址下游约100米处增加一处应急水文观测台,保证比测工作能正常开展。

  (三)迁建站的交付及旧站处置方式。根据《广东省水文条例》第二十七条有关规定,迁建工作及所需的费用由你单位负责承担。迁建水文测站基础设施建成及技术装备购置安装完成并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后,采取“交钥匙”方式及时交付省水文局佛山分局使用和管理。原容奇(二)水文站在省水文局未完成报废审批手续前,不得拆除。同时,请你局进一步补充完善基础设施及技术装备增加或优化设计后的投资估算,并增加城市规划、环境保护、水利、航道、海事等有关报建费用和施工用水用电设施费等。

  (四)进一步优化金沙大桥(桥墩)设计方案。容奇(二)水文站迁建后,金沙大桥距离新站约700米,仍位于《广东省水文条例》规定的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之内。请你局组织设计单位进一步优化金沙大桥桥墩设计和施工组织,将大桥建设运行对水文监测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五)本行政许可决定书生效后,你局应及时在迁建站选址下游约100米处设立应急水文观测台,开展水文监测要素有关比测率定工作。并加强与佛山水文分局等单位的沟通衔接,确保比测、迁建等各项工作按水文技术标准、设计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确保水文监测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

  (六)按照《广东省水利厅双随机抽查办法(试行)》,我厅将适时对本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附件:广东省水文局关于容奇(二)水文站迁建技术论证报告(修订版)技术审查意见(粤水文技函〔2019〕4号)




                                          广东省水利厅

  2019年3月12日


关于容奇(二)水文站迁建技术论证报告技术审查意见的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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