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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审核通过名单的公示

来源:省节水办 发布日期:202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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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水节约〔2021〕379号)和《水利部关于修订印发〈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的通知》(水节约〔2023〕245号)等相关要求。武江区等9个县(区)(名单附后)通过我厅组织的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技术评估审核,拟向水利部申报认定为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现予以公示。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我厅(省节水办)。

  联系电话:020-38356247

  电子邮箱:slt_jsb@gd.gov.cn

  地址:广州市天寿路116号广东水利大厦

  邮政编码:510635

  公示单位:广东省水利厅

  公示日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附件


  通过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技术评估审核名单

  武江区

  始兴县

  和平县

  陆河县

  蓬江区

  鹤山市

  开平市

  化州市

  揭西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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