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水安监〔2011〕37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办安监〔2010〕348号),我厅委托广东省水利学会组织了2021年第三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延期考核,共有558人考核合格,现将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附件:1. 2021年第三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延期考核合格人员名单
2. 证书延期注意事项
广东省水利厅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