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机关各处室、直管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21〕17号)要求,现将《广东省水利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台账》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具体分工和完成时限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广东省水利厅办公室
2021年8月5日
广东省水利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台账
工作任务 | 具体工作措施 | 完成时限 | 责任处室 |
做好规划主动公开 | 1. 主动公开水利发展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重大水利专业专项规划等。归集整理历史规划(计划),在厅网站主动公开。 | 全年 | 规计处牵头,有关业务处室(单位)配合 |
做好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 | 2. 在厅网站主动公开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和政府采购信息。 | 按规定公开 | 财审处,各直管单位 |
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3. 加强在建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在厅网站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项目的批准、实施和招标中标公告等信息。 | 全年 | 建设处 |
4. 重点围绕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行政执法、河道采砂、农村供水等加强信息主动公开,及时在厅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政府信息。 | 全年 | 各业务处室(单位) | |
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 5. 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重点加强厅直系统、在建水利工程疫情防控管理,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 | 全年 | 厅疫情防控办 |
加强水利重大政策发布解读 | 6. 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生态建设等我省重大政策中涉及水利方面的政策解读,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积极开展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化、多频次的深度解读。 | 全年 | 各业务处室(单位)牵头,办公室、事务中心配合 |
7. 加强河长制湖长制、碧道建设、水资源管理、农村供水、节水型社会建设、河道采砂等重大水利政策实施的发布解读,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图文动画、短视频等形式开展深入解读,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全面促进政策解读工作提质增效。 | 全年 | 各业务处室(单位)牵头,办公室、事务中心配合 | |
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方式 | 8. 根据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建立我厅政策解读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政策解读工作流程。 | 12月底 | 政法处、事务中心牵头,各业务处室(单位)配合 |
9. 加强政策咨询服务,积极解答社会公众的行政法律咨询,精准传达政策意图。 | 全年 | 政策制定主办处室(单位) | |
10. 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务服务大厅及厅网站,设立政策咨询专窗,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站式”“一号答”政策咨询咨询服务。 | 全年 | 厅河长办、水政处、事务中心牵头,各业务处室(单位)配合 | |
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 | 11. 开展《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及时掌握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助力政策完善。 | 全年 | 政法处、运管处 |
12. 密切关注农村供水、河道采砂、工程建设管理、移民后期扶持等方面的舆情并及时做出回应,有效防范和及时化解舆论风险。 | 全年 | 办公室、事务中心牵头,各业务处室(单位)配合 | |
13. 认真做好“省长留言信箱”、厅网站“互动交流”留言办理工作,围绕公众反映的实际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实质性回应社会关切。 | 全年 | 办公室、事务中心牵头,各业务处室(单位)配合 | |
14. 加强舆情回应台账管理,认真核查已作出的承诺落实及公开情况,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 | 全年 | 事务中心牵头,各业务处室(单位)配合 | |
做好政务信息管理 | 15. 在厅网站设立法律法规专栏,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中公布的行政法规国家正式版本,及时更新水利系统实施的行政法规文本。 | 12月底 | 政法处、事务中心牵头,各业务处室(单位)配合 |
16. 梳理我厅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在厅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调整。 | 全年 | 政法处牵头,各业务处室(单位)配合 | |
完善政务公开平台 | 17. 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实现一网通查、一网通答、一网通办、一网通管。 | 全年 | 事务中心牵头,各业务处室(单位)配合 |
18. 不断完善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针对一哄而上、重复建设、“娱乐化”“空壳”等问题有序开展清理整合。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清单管理机制,实行动态更新,杜绝瞒报漏报,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先审后发,确保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安全和平稳高效运行。 | 全年 | 办公室、事务中心牵头,各业务处室(单位)配合 | |
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19.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要求,适用规范的文书模板,进一步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程度,实现依申请办件的专类归档。 | 全年 | 事务中心牵头,各业务处室(单位)配合 |
20.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 | 全年 | 事务中心、财审处牵头,各业务处室(单位)配合 | |
21. 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的格式和内容,提高年报数据的准确度,强化数据的分析提炼,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质量。 | 每年1月底 | 事务中心牵头,各业务处室(单位)配合 | |
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指导监督 | 22. 厅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 | 12月底 | 办公室、事务中心 |
23. 建立2021年厅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台账,明确具体分工、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 | 8月 | 事务中心牵头,各业务处室(单位)配合 | |
24. 对2020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核查落实情况,对未完成的逐项督促整改。 | 8月底 | 办公室、事务中心牵头,各业务处室(单位)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