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要求,水利部经综合评价,明确广东省2020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河湖管理保护成效明显,在全国各省中名列前10位,拟给予我省1个市(地、州)激励名额。
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对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日常监管工作情况,省河长办组织对全省21地级以上市2020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进行测评,综合得分排名第1位的为深圳市。经省政府同意,我省拟向水利部推荐获国务院2020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激励市为深圳市。
现将拟推荐的激励市名单及有关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2月22日至2月2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省河长办。
附件:广东省2020年河长制湖长制拟激励市推荐材料(深圳市)
联系电话:020-38356307、38356191(传真)
广东省河长办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