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节水优先方针,积极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和《广东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根据水利部《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试行)》(水资源〔2017〕184号)、《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粤水资源〔2018〕1889号)等要求,省水利厅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经初审、技术评估、验收及公示等程序,确定广州市花都区等20个县(区)为2020年度广东省节水型社会示范县(区),现公布名单。
广东省水利厅
2020年12月29日
2020年度广东省节水型社会示范县(区)名单
广州市:花都区、增城区
深圳市:盐田区
汕头市:金平区
佛山市: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
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
惠州市:惠城区
汕尾市:城区
东莞市:东城、南城
中山市:南区
江门市:新会区
阳江市:阳东区
肇庆市:端州区、鼎湖区
清远市:清新区
潮州市:潮安区
揭阳市:揭东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