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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755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调度处 发布日期:20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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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剑波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从湛江鹤地水库取水解决化州革命老区安保供水及助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湛江市政府,茂名市政府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支持解决化州市城区饮用水安全问题

  省支持解决化州市城区饮用水安全问题,推动化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支持代表提出湛江鹤地水库取水解决化州革命老区安保供水的建议。2021年,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大力度支持我省老区苏区振兴发展,明确了我省老区苏区振兴发展省级政策支持范围。化州市属于我省省级政策支持范围中的其他老区,可以享受《实施意见》中所提相关政策,建议茂名市及化州市对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充分论证,尽快完善前期工作手续,按程序提请审批。

  二、关于项目用地指标保障问题

  2022年3月,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预安排2022年土地利用计划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2〕223号),预安排茂名市2022年土地利用计划指标1000亩,可优先用于保障茂名市建设化州从鹤地水库取水工程项目用地需求。另外,建议茂名市积极协调将化州从鹤地水库取水工程项目纳入国家或省重大项目清单,争取使用国家指标保障项目用地。同时,对于不在国家保障范围的项目用地,支持茂名市加大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力度,腾挪建设用地空间,争取更多用地指标予以保障。省自然资源厅将持续配合指导,全力做好重大项目资源要素服务支撑。

  三、关于项目建设资金问题

  目前,省级水利建设资金已全部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安排市县统筹实施项目的省级涉农资金,每年由省财政厅切块下达市县,并由市县分配到具体项目。建议化州市用好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政策,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及时纳入财政预算项目库,统筹省级涉农资金和本级财力,分年度落实项目建设资金支持项目建设。

  近年来,国家持续加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发行力度,并把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作为专项债券重点投向领域。考虑到引水工程具有明显经济收益,符合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申报条件。建议化州市充分把握政策机遇,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多渠道落实项目建设资金。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省水利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水利厅

  2022年6月22日

  (联系人及电话:黄燕敏,020-38356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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