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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324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来源:农水农电处 发布日期:2022-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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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吕湖泳代表提出了关于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一、我厅赞同代表提出的“关于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建议

  我省农田水利工程大多建设于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经过多年的运行“老残”问题突出,加上农田水利管护体制机制不健全等原因,我省农田水利建设管理情况与水利高质量发展、粮食安全等要求存在较大的差距,进一步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二、持续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加强灌区改造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有效衔接,提升农业灌溉效率  

  一是持续推进大中型灌区改造。“十三五”以来,我省推动1宗大型灌区、51宗中型灌区开展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设计灌溉面积271.5万亩,已累计完成投资24亿元,全省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从0.484提升至0.524。近期,我厅正在积极推动实施大中型灌区“十四五”改造,重点解决存在急难险重的卡脖子工程和与高标准农田衔接不畅问题,实现各级渠系相互配套连通,按照“工程设施标准化、灌排沟渠生态化、调度运行自动化、长效管护规范化”的要求,完善灌区骨干灌排工程设施及配套设施、灌区信息化等。


  二是协同推进大中型灌区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将高标建设规划和大中型灌区规划、水资源配置规划相衔接,力争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修到哪里,高标准农田田间配套工程就建到哪里,优先把大中型灌区有效灌溉面积建成高标准农田,统筹解决农田水源问题,发挥整体效益。

  三是印发《广东省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竞争性遴选实施方案(试行)》,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各地积极性等情况,在项目储备库中逐步安排实施。

  三、高度重视解决水利设施重建轻管问题,推动农田水利工程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一是加快大中型灌区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工作。我厅制定《广东省大中型灌区名录管理办法(试行)》,形成灌区固化数据,每年进行动态调整。经固化后的灌区名录将作为大中型灌区建设立项、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农业水价改革等相关工作的依据。按照“明确一个责任主体、制定一套管理标准、充实一支管护队伍、落实一笔运行经费、建立一套监控系统”的工作目标,创建了10宗大中型灌区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二是稳步推进小型水库安全运行标准化管理工作。我厅出台了《广东省小型水库安全运行标准化管理工作指引》,全面启动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标准化工作,从落实管理责任、管养经费、管护人员和管理与保护范围,规范工作制度、管理设施和标识标牌,创新管理手段和管养模式,以及美化水库环境等方面着手,全面改善与规范我省小型水库运行管理。截至目前我省已经有5226座小型水库完成了标准化建设,水库的面貌有了较大提高,水库基础设施建设和后期管护不足的情况也大为改善。

  下一步,我厅将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部署的“851”水利高质量发展蓝图,加强统筹谋划,加大工作力度,狠抓落实,全面改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进一步提升管护水平。

  专此函达。




  广东省水利厅

  2022年5月17日

  (联系人及电话:孙春敏,020-38356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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