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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408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来源:农水农电处 发布日期:2022-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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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潘安娜代表提出了加强农田基础设施财政支持及制度建设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一、加强农田基础设施财政支持及制度建设十分必要。维护好农田水利设施,保障设施长效运行,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直接影响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田水利设施建后管护利用问题,印发实施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水利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22〕83号)、《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对农田水利设施建后管护工作、农田基础设施财政支持提出具体要求。我厅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及省委省政府部署,推进农村水利保障网建设,开展大中型灌区、泵站管理标准化建设,推动完善农田水利工程监管机制,保障农田水利设施发挥长久效益。

  二、强化农田水利管护工作情况

  (一)大力推动大中型灌区、泵站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带动大中型灌区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全面提升。一是加强技术指导。我厅印发了《大中型灌区、灌排泵站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开展节水型灌区创建工作的通知》,目前已经成功创建了20宗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的大中型灌区、泵站。二是以考核促落实。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大中型灌区、泵站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两费落实等工作纳入乡村振兴、粮食安全和最严格水资源等考核事项,进一步压实地方责任,引导各地足额落实灌区管理经费,力争2022年底再推动一批灌区、灌排泵站开展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二)加快建立农田水利工程监管机制。与你厅联合印发了《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转发水利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工作的通知》(粤水农水农电函〔2022〕877号),要求各有关地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完善管护机制,切实加强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工作。下一步我厅将联合省有关部门推动出台农田水利工程监管方案,建立奖惩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强化对农田水利工程的监管,确保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并充分发挥效益。

  (三)以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为“牛鼻子”,全面深化灌区改革。持续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配套建设计量设施,稳步推进灌区供水成本核算,落实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构建农田水利工程的良性运行机制,从根本上破解农田水利工程“有人建、没人管”的瓶颈问题,全面夯实国家粮食安全的水利基础。

  下一步,我厅将加强谋划,加大工作力度,着力完善大中型灌区等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大中型灌区、泵站标准化管理,推进构建优质普惠的农村水利保障网,进一步提升农田水利管护水平,为保障粮食安全和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水利支撑。

  专此函达。




  广东省水利厅

  2022年5月16日

  (联系人及电话:孙春敏,020-38356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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