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928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建设处 发布日期:2021-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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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文波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雷州市乌石镇房参堵海泄洪工程维修改造的建议》收悉。经综合湛江市政府、省财政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积极支持房参堵海泄洪工程建设

  我厅高度重视房参堵海泄洪工程建设,将涉及的海堤、水闸工程分别列入省级及省级以上相关规划。其中,房参堵海海堤已列入《广东省千里海堤达标加固工程规划》,房参堵海排洪闸已列入《全国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总体方案》。但由于雷州市一直未完成该两宗项目的前期工作,致使房参堵海泄洪工程尚未实施。  

  为进一步做好房参堵海泄洪工程建设,我厅将该工程列入全省水利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广东省生态海堤建设“十四五”规划,进一步予以支持。

  二、当前项目立项和资金补助政策情况

  一是项目立项审批由湛江市负责。2011年9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千里海堤达标加固工程建设方案》,明确房参堵海、海堤等捍卫耕地面积在1万—5万亩之间的海堤项目由湛江市审批。2018年8月,省发展改革委联合省水利厅下放列入全国总体方案的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项目的审批权限至各地市,房参堵海排洪闸重建工程由湛江市审批。若将该工程整体立项,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下放和委托管理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规定,房参堵海泄洪工程审批亦由湛江市负责。

  二是湛江市、雷州市可以统筹省级涉农资金用于房参堵海泄洪工程建设。《广东省千里海堤达标加固工程建设方案》《广东省千宗治洪治涝保安工程建设方案》,明确了相关海堤达标加固和大中型病险水闸项目省级资金补助标准。2018年以前,列入《全国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总体方案》的建设项目可以申请中央补助资金,但2019年以来中央已全面暂停下达病险水闸项目中央补助资金。2018年以来,我省推行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省级涉农资金整体切块下达市县,不细化到具体项目,赋予市县更大的资金使用自主权。湛江市、雷州市可以统筹省级涉农资金用于房参堵海泄洪工程建设。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督促指导湛江市加快推进房参堵海泄洪工程前期工作,尽早完成项目审批,形成项目储备。

  二是督促指导湛江市、雷州市通过加大省级涉农资金和地方各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盘活资源资产,积极申报地方政府债券、引入社会资本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推动项目尽早建成并发挥综合效益。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省水利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广东省水利厅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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