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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842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规计处 发布日期:2021-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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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红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德建水库供水工程列入“十四五”规划及解决建设资金问题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清远市人民政府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实施德建水库供水工程十分必要。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城现状供水体系存在水量不足、水质安全隐患多、水厂设施设备落后等问题,难以满足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您提出实施德建水库供水工程的建议站位高、针对性强,既能充分发挥德建水库的功能,又能解决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城及周边村庄供水安全。目前,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已完成该工程前期工作,批复工程概算3.96亿元。


  二、积极支持德建水库供水工程加快建设。鉴于德建水库供水工程的重要作用,省直有关部门历来支持该工程建设。一是已将德建水库供水工程纳入《广东省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该工程是《广东省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储备项目,2019年纳入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推动我省民族地区加快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倾斜支持项目,2020年纳入省重点建设预备项目,2021年纳入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和2021年省级财政预算项目库,同时已结转纳入《广东省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二是支持该工程争取到地方政府专项债1.6亿元我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加强对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的指导,协助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充分利用当前国家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的政策机遇,2020年、2021年先后成功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2000万元、4000万元,为加快推进工程建设提供了资金支持。


  三、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加快推进德建水库供水工程建设。根据建立财政事权与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制度的改革要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德建水库供水工程属市县事权,市县政府相应承担工程建设资金的支出责任,建议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坚持两手发力,多渠道筹措工程建设资金。一是统筹使用好省财政对市县转移支付资金。2020年省财政面对疫情冲击、减税降费压力等多重影响,坚持财力下沉,对市县转移支付只增不减,提升市县财政保障水平。经初步统计,2020年省财政安排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各项补助资金合计16.5亿元,比2019年增加1.8亿元,增长12.6%。同时,我省积极推行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省级涉农资金整体下达市县,不细化到具体项目,赋予市县更大的资金使用自主权;其中2021年已下达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省级涉农资金0.8亿元。建议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在完成规定的考核事项后,统筹资金优先向德建水库供水工程建设倾斜。二是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该工程建设运营。德建水库供水工程具备经营性质,有一定收益。建议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研究通过PPP模式等,积极主动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工程建设运营,形成多元化投资机制。同时,我厅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继续支持该工程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支持。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省水利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水利厅

  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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