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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30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规计处 发布日期:2021-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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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福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东江流域水安全保障提升工程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河源市人民政府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东江流域水安全保障提升工程是为河源市灯塔盆地建设广东省现代农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创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区、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而兴建的区域水资源配置工程。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东江流域水安全保障提升工程,省领导多次到河源调研并作出指示批示,要求加快推进。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我厅牵头会同河源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厅等省直有关部门开展工程总体方案论证工作。在省市的共同努力下,工程前期论证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东江流域水安全保障提升工程已纳入国家和省有关规划。经多方努力争取,东江流域水安全保障提升工程已纳入《粤港澳大湾区水安全保障规划》等国家规划,以及《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正在报批的《广东省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等省级规划;其中新建九潭水库纳入了国家《“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为该工程加快建设和争取上级支持提供重要依据。

  二、我厅牵头成立了东江流域水安全保障提升工程前期论证工作领导小组,省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已安排2700万元支持项目前期论证工作。为加强对东江流域水安全保障提升工程前期论证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按照省政府的部署,我厅牵头成立了以厅党组书记、厅长王立新为组长、河源市政府分管市领导及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农业厅等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程前期论证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快推进项目前期论证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同时经省领导同意,也将该工程纳入省水利重大项目建设总指挥部议事范围,并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推进。2019年以来,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水利厅已安排东江流域水安全保障提升工程前期工作经费2700万元,全力支持该工程开展项目前期论证工作。其中2019年就下达河源市灯塔盆地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前期工作经费700万元,我们将指导并督促河源市用好该资金,加快推进项目论证工作。

  三、我厅牵头编制完成了东江流域水安全保障提升工程建设总体方案等论证成果。自2020年7月省委常委张虎研究推进河源灯塔盆地水利工程建设工作以来,我厅会同河源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迅速行动,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论证、充分交流沟通、合力攻坚,先后编制完成了《东江流域水安全保障提升工程建设总体方案》《河源市灯塔盆地城乡发展战略规划(2019—2035年)》《河源市灯塔盆地垦造水田潜力分析专题报告》《东江流域水安全提升工程对新丰江水库水质影响专题研究》等,就工程功能定位、论证思路、设计方案优化等形成一致意见。2021年4月,我厅还专门到水利部汇报沟通,为该工程顺利推进创造良好条件。目前,从工程效益最大化角度,论证提出新建九潭水库、枫树坝水库与新丰江水库连通和灯塔盆地灌区现代化改造的工程总体布局,简称“一库一洞一环渠”。综合工程论证成果、开发任务的紧迫程度以及水利部的初步意见,优先推进新建九潭水库和实施灯塔盆地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枫树坝水库与新丰江水库连通工程作为远期措施,将来视工程建设资金落实、垦造水田进展、枫树坝水库水质变化、农田高标准精细化治污措施实施效果、东江干流治理工程建设等情况,再行研究是否实施。

  四、对代表提出支持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和争取中央及省级资金支持的事项,我们将继续全力推进。河源市属经济欠发达地区,地方财力有限,希望通过加大省级统筹协调力度,解决当地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问题,我们表示理解和支持。接下来,省直有关部门将按照《广东省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财政厅关于支持粤东西北地区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积极支持河源市开展新建九潭水库和建设灯塔盆地灌区续建配套工程前期论证工作,并全力协助河源市争取中央政策和资金支持。同时,我们也将继续指导和督促河源市政府切实落实主体责任,通过加大地方公共财政投入、用好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政策、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工程建设运营等措施,多渠道筹措工程前期工作经费和建设资金,推动工程早日建成发挥效益。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省水利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水利厅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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