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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601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广东省水利厅 发布日期:2021-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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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新燕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潮州北溪防洪综合整治工程建设项目列入省韩江干流治理工程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积极支持潮州北溪防洪能力建设  

  一是“十三五”期间,我厅积极争取将代表们所提潮州北溪防洪综合整治工程中的北溪分洪桥闸、官塘桥闸两宗重建工程作为储备项目列入了《广东省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2021年,我厅又积极争取将这两宗工程作为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打捆项目类别,纳入正在报批的《广东省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统筹推进实施,为工程“十四五”期间开工建设创造有利条件。二是2018年,我厅印发的《广东省中小河流治理(二期)实施方案》中,将潮州市7条河流27宗子项目纳入治理,规划治理河长275.5公里,总投资62456万元,其中包括北溪支流桂坑水(石庵桥至长湖山脚段)治理工程,规划治理河长14.1公里,总投资2850万元。目前,北溪支流桂坑水(石庵桥至长湖山脚段)治理工程省级补助资金1974万元已足额落实到位,已完成治理河长12.94公里。三是2021年,省发展改革委专门安排200万元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用于支持潮州北溪综合整治工程开展前期工作;同时,我厅也支持将该工程作为前期预备项目纳入2021年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省有关部门对项目前期工作给予指导。


  二、潮州北溪已纳入韩江干流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范围

  北溪是韩江下游三角洲重要的泄洪通道,自韩江东岸北溪分洪桥闸起沿途经过潮州市桥东街道、磷溪、官塘、铁铺镇,经汕头市澄海区汇入南海。北溪潮州段全长20.1公里,其重要防洪堤段东厢堤、秋北堤、秋西堤堤防现状标准仅为20年一遇,较正在报批的《韩江流域综合规划》设定的30年一遇规划标准仍存在较大差距。其重要控制性工程北溪分洪桥闸、官塘桥闸分别于2020年和2016年被我厅评定为“四类闸”,两闸均须拆除重建。代表们提出关于将潮州北溪防洪综合整治工程建设项目列入省韩江干流治理工程的建议,对于进一步提升潮州、汕头防洪安全保障能力具有重要意义,我厅支持将该工程中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韩江干流治理工程。但鉴于潮州市韩东新城防洪综合整治二期工程已于2017年1月由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复立项,根据国家对水利建设项目审批有关规定,为避免重复立项,按政策该工程不能纳入韩江干流治理工程,建议潮州市在立项批复基础上,继续抓紧组织推进该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与报批工作,依法依规办理项目建设手续,待项目前期工作完成后,我厅将积极商省直有关部门,争取省级以上资金支持。

  去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潮州实地察看韩江时强调“要抓好韩江流域综合治理,让韩江秀水长清”。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韩江治理工作,狠抓贯彻落实,由省领导担任总指挥的省水利重大项目建设总指挥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进韩江干流治理工程前期工作,要求今年底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积极争取国家审批。目前,韩江干流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正在加紧编制,今年3月和5月先后经省内和水利部水规总院专家两次技术咨询,报告编制单位正按照专家意见深化前期论证,特别是结合水面线专题论证、保护区分区设防防洪标准论证情况,科学合理确定包括北溪在内的韩江干流治理范围、建设标准、工程布局等内容。下一步,按照“整体立项、分段初设、分期实施”的原则,我厅将加快推进韩江干流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与报批工作,待项目整体立项后,积极指导和督促潮州市加快潮州北溪防洪综合整治相关工程的初步设计报告编制与报批工作,推动工程尽快开工建设、及早发挥工程效益。

  三、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加快推进潮州北溪防洪综合整治工程建设

  按照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制度的改革要求,潮州北溪防洪综合整治工程属市县事权,市县政府相应承担支出责任。我厅愿与代表一起,督促潮州市政府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在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的同时,统筹安排包括省级财政一般转移支付、省级涉农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上级财力性补助资金在内的可支配财力,强化资源资产盘活整合,通过引入社会资金、投工投劳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加快推进潮州北溪防洪综合整治工程建设。

  一是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省将继续加强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等国家部委的沟通汇报,积极争取韩江干流治理工程上报国家审批立项,并给予中央资金支持。

  二是在政策框架下用好省级资金。近年来,考虑地方财力困难的实际,省财政不断加大对欠发达市县的一般转移支付力度,支持地方各项社会事业发展。2020年,面对疫情冲击、减税降费压力等多重影响,省财政对市县转移支付只增不减,其中安排潮州市各项补助和债券转贷资金合计203.9亿元,比2019年增加50.7亿元,增长33.1%。同时,根据2018年底省政府印发的《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试行)》,省级涉农资金整体下达市县,不细化到具体项目,赋予市县更大的资金使用自主权。2021年已下达省级涉农资金243亿元,其中安排潮州市8.57亿元。建议潮州市用好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政策,在完成规定的考核事项后,统筹省级涉农资金用于已完成立项审批的潮州市韩东新城防洪综合整治二期工程等涉农项目建设。同时,建议潮州市按照“轻重缓急、先急后缓”的原则,加快纳入韩江干流治理范围的相关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并及时纳入省级财政预算项目库,积极申请省级涉农资金支持。

  三是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当前,国家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发行使用,优先支持包括水利领域在内的基础设施建设,且地方政府专项债可用于项目资本金。建议潮州市充分利用当前政策机遇,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工程建设,我厅将全力给予支持和指导。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省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东省水利厅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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