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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91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河湖处 发布日期:2021-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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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锦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以韶关港为试点开展岸线资源化管理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河湖岸线是保障供水安全与防洪安全的重要屏障,对维系良好生态环境、保证航运功能、支撑沿岸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我省高度重视河湖岸线的保护与利用工作,尤其是2017年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进一步加强了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按照相关要求完善规章制度和制定规划计划。结合您提出的建议,我省各相关部门对北江河湖岸线管理开展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推动北江千吨级航道(韶关至三水河口)全线贯通,助力韶关港提质升效  

  韶关港是我省内河地区性重要港口以及区域综合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粤北地区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和发展临港工业、现代物流业的重要平台,也是韶关市与珠三角、港澳地区间物资交流的重要水路口岸。然而,长期受北江通航条件的制约,之前韶关港发展比较缓慢,现有的码头泊位约17个,均为300~500吨级,年通过能力不足200万吨,水运在综合运输中占比较低,已远远不能适应腹地经济和产业发展的需要。

  2020年,北江千吨级航道(韶关至三水河口)全线贯通,为韶关港启动新一轮发展提供了良好契机。韶关作为粤北中心城市和国家重要交通枢纽,正在紧抓历史发展机遇,全力推进重大港航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与珠三角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为适应北江航道扩能升级需求,完善韶关港码头布局及提升泊位能力,适应内河船舶大型化发展趋势,韶关市通过引入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广州港集团等企业,合作成立项目公司,大力实施韶关港乌石综合交通枢纽一期工程、北江港区白土作业区一期工程等项目建设,预计建成后可新增20个1000吨级泊位,将极大缓解韶关港码头能力严重不足的迫切问题,进一步优化运输结构,有效降低企业能源、原材料运输物流成本,助力区域经济实现更好更快发展。

  二、积极探索河湖岸线资源价值化的实现路径,加强河湖岸线的管理

  近年来,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省自然资源厅紧紧围绕履行“两统一”职责,坚持资源、资产、资本“三位一体”的管理导向,不断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积极探索自然资源价值化的实现路径,努力打通“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转化通道。一是圆满完成国有土地资源资产核算省级试点任务,形成了《国有土地资源资产核算技术指引》等一批国有土地资源资产核算重要技术成果,为下一步全面开展自然资源资产价值核算积累了工作经验。二是组织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征集,总结梳理了省内相关地区在自然资源价值化方面的典型做法;并开展“广东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课题研究,为探索自然资源领域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路径和机制提供理论支撑和政策储备。省水利厅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强河湖岸线的保护与利用,积极开展河湖岸线占用补偿研究,探索建立河湖岸线资源有偿使用及占补平衡机制。省交通运输厅已将适宜港口开发利用的岸线纳入《韶关港总体规划》,要求相关的港航项目建设应符合港口规划,实行集约节约高效利用。

  三、进一步优化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工作,支持北江港口岸线周边项目用地需求

  省自然资源厅已印发《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预安排2021年土地利用计划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1〕93号),预安排韶关市2021年土地利用计划指标1688亩。根据自然资源部2020年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改革精神,对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的项目,或纳入省级人民政府重大项目清单的单独选址的交通、能源、水利、军事设施、产业项目,由自然资源部直接配置用地指标;对精准扶贫,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非营利性医疗卫生设施等12类民生设施项目用地,直接使用省指标核销;对其他项目用地由各地通过存量土地处置挣取用地指标后统筹保障。韶关市可根据实际情况,优先将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用于北江岸线周边项目用地需求。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推动港口岸线资源的优化配置。

  目前,国家和省对于港口岸线使用的收费问题尚无明确的统一规定,但在实际管理过程中,依法依规实施的建设项目并不是无偿占用港口岸线资源,岸线的价值主要体现在建设项目的陆域及水(海)域资源的征收费用方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广东省港口管理条例》等港口管理法规均未明确对港口岸线使用单独征收费用的前提下,省有关部门认为目前尚不具备提请省人大立法或修订相应法律法规的基础条件。

  为推动港口岸线资源的优化配置,省交通厅将支持鼓励地方政府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等公开竞争方式为港口建设项目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海域使用权,并在使用权出让方案当中充分体现港口岸线的有关要求。省自然资源厅将继续支持韶关市在建立自然资源价值评估体系、开展“生态券”交易等方面进行试点探索,为建立健全我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做好理论储备和政策探索。同时,积极指导韶关市做好土地利用计划修改工作,并建议韶关市用好国家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政策,采取“争指标+挣指标+腾指标”三管齐下的工作措施,全力保障各类项目用地计划指标需求。

  (二)进一步加强河湖岸线的保护与利用工作。

  目前,我厅正在编制包含北江在内的省主要河道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在法律法规允许和防洪论证可行的前提下,我厅将大力支持韶关市港口及航道建设,认真做好与相关工程选址布局的衔接,科学合理保护与利用水域岸线资源。同时,我厅将持续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对违法违规侵占北江岸线的行为进行依法整治,为经济社会发展腾出更多的岸线资源,切实维护河湖的供水、航运、生态和防洪功能,促进人水和谐发展,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广东水利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水利厅

  202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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