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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水利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029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广东省水利厅 发布日期:2020-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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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春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保障村民饮水卫生安全全覆盖”》提案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审计厅,以及湛江市人民政府的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省经长期不懈努力基本建立了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体系,但保障程度有待提高

  我省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经历了解决农村饮水困难、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开展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和实施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四个阶段,全省共建成各类集中供水工程2万多宗,受益人口达到6200多万人。加上群众自发建设的各类分散式供水设施,全省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情况基本达到现行农村饮水安全评价标准。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工作,我省全面落实了农村供水工程“三个责任、三项制度”管理责任体系,但保障程度较为脆弱。截至2019年底,全省还有约600万农村人口未实现集中供水;已建成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普遍存在供水规模小、建设标准低、水质消毒净化等供水设施配套不足、水源保护和工程管护措施难落实等突出问题,直接影响正常供水。我省正在进一步研究措施办法,力争尽快解决农水饮水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我省从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高度,对农村集中供水工作作出了总体部署

  (一)实施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省政府于2011年印发了《广东省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粤府办〔2011〕62号),要求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基础上,通过扩网、改造、联通、整合和新建等措施,把自来水引到行政村和有条件的自然村,实现行政村自来水覆盖率、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合格率达到90%以上的目标。截至2018年底,全省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共完成水源地至行政村建设总投资181.5亿元,全省行政村自来水覆盖率达到94.01%,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1.45%,农村饮水安全保障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推进省定贫困村集中供水全覆盖。2017年,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2277个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的实施方案》(粤委办〔2017〕55号),省级财政平均每个省定贫困村给予1500万元的专项资金补助,统筹用于包括集中供水在内的工程建设。截至2020年6月底,2277个省定贫困村共18996个20户以上自然村,已有18883个实现集中供水,自然村集中供水覆盖率已达到99.4%,目前我厅对余下未完成集中供水的省定贫困村自然村实施挂牌督战,确保2020年9月底前100%完成建设任务。

  (三)推进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全覆盖。村村通自来水工程2018年收官后,为解决地方自筹资金未足额到位导致部分地区自来水进村入户存在“最后一公里”等问题,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于2018年出台了《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实施方案》(粤办发〔2018〕21号),要求列入全域规划的15.4万个自然村,2025年底前实现集中供水全覆盖,对符合奖补政策的63个县(市、区),每个行政村平均给予1000万元的专项资金补助。我厅及时制定了《广东省水利厅实施全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自然村集中供水全覆盖工作指引》(粤水农水农电〔2019〕13 号),把供水管网进村入户作为主要目标,加快推进工程建设工作。截至2020年6月底,全域范围已有13.3万个自然村实现集中供水,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覆盖率达到86.4%。

  三、加强农村饮水安全现状调查,为制定解决方案提供基础和依据

  省委、省政府把加快补齐我省农村供水基础设施短板,作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我厅结合相关工作开展了多次摸底调查。一是开展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调查为做好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全覆盖县级实施方案的制定,2019年2月我们组织开展了以县级为单元的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摸底调查;二是开展农村饮水工程精准核查为强化农村饮水工程管理,2020年1月部署开展全省农村饮水工程现状精准核查工作,摸清了各类工程的数量、分布及存在问题,为强化工程管理提供了良好基础。三是开展规划编制调查。结合“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的编制,组织开展了农村饮水工程“达标提升”的各项建设需求调查,为推进规模化工程建设和老旧工程改造等工作掌握了第一手资料。目前《广东省“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已基本编制完成,正在研究加快推进该规划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加大工程投入力度,对涉农扶贫领域加强跟踪审计

  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并一直给予支持和保障。一是不断加大工程建设投入力度按照《广东省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方案》(粤府办〔2011〕62号)等文件确定的标准,省财政优先保障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资金,将省级2011-2020年负担的49.9亿元提前于2016年全部拨付完毕;根据我省乡村振兴战略部署,省财政从2017年起,10年投入1600亿元,重点补齐农村人居环境和基础设施短板,“集中供水”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用于解决农村饮水问题。二是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2018年以来,省级推行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涉农资金整体下达到市县,不细化至具体项目,赋予市县更大的资金使用自主权,2020年安排省级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52亿元,资金安排向粤东西北等欠发达地区倾斜;三是将饮用水卫生监测项目纳入省级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范围。着力加强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力度,同时市县财政也相应将饮用水水质监测经费纳入了本级财政预算,由卫生防疫部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定期对饮用水取水点进行水质检测,确保饮水安全。

  省审计厅不断加大对涉农扶贫领域的审计力度,积极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涉农扶贫审计监督体系,努力实现对涉农扶贫领域的审计全覆盖。连续4年组织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跟踪审计,结合开展乡村振兴审计,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补短板的审计力度,重点关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规划编制、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厕所革命”、农村集中供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四好农村路”、省定贫困村新农村示范村及新农村示范片建设等内容,揭示了个别“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项目未按时完工、已完工项目未及时验收、部分县区农村饮用水水质达标率未达到90%以上的要求,部分县区对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监管和维护不到位、影响群众饮水安全等问题。

  五、强化监管措施,不断提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水平

  2018年以来,我厅按照水利部“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要求,不断强化对农村饮水工程的监管。一是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全省有农村饮水任务的102个县(市、区),目前已全面建立农村饮水安全“三个责任”(即县级政府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农村饮水工程管理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健全完善了“三项制度”(即建立健全县级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和运行管理经费制度)。二是开展明察暗访。2020年,省水利厅将强化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监管列入水利系统重点监督事项,制定了详细的暗访检查工作方案,并对暗访检查人员进行了培训。目前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计划于今年11月底完成暗访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开展整改。三是推进水费收缴,落实工程维修资金。为解决农村饮水工程建后无钱管、无人管等问题,2019年,水利部部署开展了农村饮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我厅印发了《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方案及指导性意见的通知》(粤水农水农电〔2019〕22号 ),明确有农村饮水任务的102个县(市、区),2019年底前出台县级水费收缴政策制度,2020年底前,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收费处数占工程总处数的95%以上,水费收缴率达到90%以上;2021年底前,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实现全部收费且水费收缴率达到95%以上的目标。我省正按照上述时间节点要求推进相关工作,旨在通过水费收缴筹集运行管护资金,促进农村饮水工程长期效益的发挥。

  六、为“十四五”城乡协调发展谋篇布局,努力提升我省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为解决我省农村供水工程规模小、设施配套不完善、水质达标率低、管网老化破损等问题,加快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我厅在水利部的统一部署下,已基本编制完成了《广东省“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拟以县级为单元建立县级农村供水统管机制。在建设方面,拟按照以规模化供水工程为主、小型集中供水工程为补充的原则,在“十四五”期间新建和改扩建一批农村规模化水厂,同时对早期建成的工程实施管网改造,提升我省农村规模化供水水平;在管理方面,拟按照以大水厂带动小水厂,或分片包干等方式,对县域范围的农村供水工程实行统一管理和专业化管理,努力提升农村供水水质达标率。

  七、湛江市积极推进农村集中供水工作,工作不平衡问题正在认真研究解决

  湛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把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自2006年以来,累计建成各类农村集中供水工程4746宗,设计供水量达到79.62万吨/天,解决了8766条自然村通水入户问题,自然村集中供水覆盖率达到72.4%;累计解决了535.62万人的集中供水问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79.6%。但也存在明显短板,全市尚有3341条自然村、137.12万人未通自来水,无论是自然村集中供水覆盖率,还是未通自来水人口,与全省的平均水平相比均存在一定的差距。湛江市政府正采取如下措施,加快补齐农村供水设施短板。

  (一)加快推进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工作一是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了全市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实施规划的编制。将全市未实现集中供水的3341条自然村、137.12万人,纳入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实施方案以及“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范围统筹推进实施。同时,对已实现集中供水但需对水质及管网进行提质增效的工程,实施提升改造。二是将解决300条自然村15万人的集中供水任务列入2020年省十件民生实事,截至6月底已解决10万人集中供水问题。三是按照“饮水优先”的工作原则,统筹整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涉农资金,倾斜投入到辖区内农村集中供水项目建设,优先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二)谋划建设一批规模化供水工程结合“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的编制,按照省水利厅的统一部署,加快推进以县域为单位的农村供水统建统管机制的建立,以规模化建设、企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为目标,统筹推进农村供水工作,争取短期内把我省农村供水工作提升至新的高度。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省水利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水利厅

  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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