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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812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广东省水利厅 发布日期:2020-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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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晚传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省环境保护督察涉及云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水电设施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收悉,经综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和茂名市政府的意见,结合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要求,答复如下:

  一、落实责任,依法依规开展自然保护区内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

  茂名市政府高度重视省环保督察涉及云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水电设施问题,组织市林业局和水务局于2019年5月完成对云开山国家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水电站情况的全面核查,并建立台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2019年7月,茂名市林业局和水务局联合召集云开山国家自然保护区内各电站业主召开电站整改工作会议,传达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充分听取各电站代表对整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市林业局组织编写了《省环境保护督察涉及云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水电设施问题整改方案》(稿),目前已完成各相关区、县级市政府和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收集工作。

  下一步,信宜市政府将依法依规,确定合理补偿方案,积极引导自然保护区内水电站有序退出自然保护区,恢复生态原貌。同时,也拟 定了整改计划,在电站实施退出前,因地制宜确定并落实最小下泄生态流量。

  二、统筹安排涉农整合资金,解决小水电清理整改费用问题

  根据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制度的改革要求,有关小水电管养及安全运行(含清理整改)属市、县事权,市、县政府相应承担有关资金的支出责任。考虑地方财政薄弱,近几年来,省级财政持续加大对市县的转移支付力度。一是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的部署,省财政积极完善与区域发展定位相适应的省以下财政体制,通过实施差异化的财政支持政策,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支持各地加快建设发展。据统计,2019年,省财政安排茂名市各项补助合计321.5亿元,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0%。二是2018年以来,我省推行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涉农资金整体下达市县,不细化到具体项目,赋予市县更大的资金使用自主权。2020年已下达省级涉农转移支付资金252亿元,资金安排向粤东西北等欠发达地区倾斜。其中,安排信宜市省级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62,756万元。市、县在完成规定的考核事项后,可结合当地实际,在涉农领域内统筹用好省级涉农转移支付资金,用于解决小水电清理整改相关费用问题。建议代表们继续加强关注,督促市县政府用好省级涉农资金。

  三、制定相关补偿政策,积极争取财政专项资金

  针对生态地区因开展生态保护、污染治理、控制减少排放和限制产业准入而带来的财政减收等问题,省级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支持补偿政策措施。2019年7月,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印发了《广东省加快推进生态保护补偿重点任务分工方案(2019-2020年)》,对“推动森林、河湖、自然保护地等重点领域补偿任务”“推进横向生态保护补偿”等进行部署,明确“加大对生态地区因开展生态保护、污染治理、控制减少排放和限制产业准入而带来的财政减收增支的财力补偿”。同时,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用于生态地区相关项目建设,2016-2019 年,共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茂名市生态文明建设专项项目3个、中央预算内资金0.306亿元。

  当前,我厅正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要求,联合省直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下一步,省将加强对各地涉及自然保护区内小水电退出工作的政策性指导,积极争取省级财政的支持,加大推进工作的力度。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省水利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水利厅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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