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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573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广东省水利厅 发布日期: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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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剑波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鉴江高岭拦河闸管理权属上划广东省西江流域管理局的建议收悉。经综合湛江市人民政府、茂名市人民政府、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积极协调鉴江高岭拦河闸重建工程建设与管理事项

  鉴江高岭拦河闸坝始建于1956年,经多年运行,工程老化并不断出险,经安全鉴定为四类闸,需拆除重建。由于湛江、茂名两市对重建方案及管理主体存在重大分歧,时任副省长刘昆于2012年11月批示同意高岭拦河闸由省水利厅委托西江流域管理局负责重建和建后管理。2015年8月,省政府要求省水利厅会同省有关部门,认真研究高岭拦河闸坝重建后的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妥善解决因历史原因造成的工程属地与管理主体错位问题。目前,省西江流域管理局按要求具体负责高岭拦河闸重建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工程于2016年11月开工,2018年底主体工程完工,2019年8月全面完工,2019年12月完成完工验收,已发挥综合效益。

  二、湛江、茂名双方对鉴江高岭拦河闸管理主体意见

  湛江、茂名两市在原高岭拦河闸运行管理、除险加固方面的矛盾分歧突出,对于重建后的水闸管理主体,也有不同意见。

  湛江市认为,基于以民为本、尊重历史以及吴川人民群众的强烈要求等方面考虑,从有利于今后协调处理和有效发挥工程效益、更好地保护饮用水源、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出发,建议重建后的高岭拦河闸仍划归吴川市管理。

  茂名市赞同你们提出的由省西江流域管理局管理,认为省西江流域管理局管理有利于化州市城市防汛及保障供水安全,有利于鉴江流域水资源的统一、高效调配,有利于新建拦河闸的应急安全管理。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随着鉴江流域经济社会不断向前发展,流域用水矛盾将进一步加剧,确定高岭拦河闸管理主体需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在未重新明确该工程运行管理主体之前,该工程属于省管公益性水利工程,从调处地方矛盾,统一责权利,保障国有资产运行安全的原则出发,目前由省西江流域管理局代为管理,并由省级财政全额承担运行管理费用。省水利厅已向省委编办报送了有关完善体制机制的方案,省委编办也安排了实地调研。下一步,省委编办将会同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等部门继续认真研究、论证,尽快明确鉴江流域管理体制,按照有利于发挥高岭拦河闸公益性职能的原则,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省水利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广东省水利厅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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