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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99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广东省水利厅 发布日期: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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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开广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英德市北江干堤防洪规划审批事项的建议收悉,经综合清远市人民政府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飞来峡水利枢纽工程对保障北江中下游及清远市水安全具有重要作用。飞来峡水利枢纽工程是北江中下游防洪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经飞来峡水利枢纽的调节和潖江滞洪区的运用,可以抵御北江300年一遇洪水,使北江中下游地区及清远市达到相应防洪标准,对保护北江中下游以及清远市的防洪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二、我厅完成了英德市北江干堤防洪规划审查工作。2016年7月,清远市水务局向我厅报送了《英德市北江干堤防洪工程规划》(以下简称《规划》)。2016年8月,我厅委托省水利水电技术中心对《规划》进行审查。专家评审认为,根据英德市提供的《英德市北江干堤防洪工程对飞来峡水利枢纽防洪调度影响分析》计算成果,英德市北江干堤防洪工程建成后将挤占部分飞来峡水库的防洪库容,在遭遇20年、50年、100年一遇洪水时,英德区间最大淹没库容分别减少2.56亿m3、3.55亿m3和3.17亿m3,对飞来峡水利枢纽防洪调度有较大影响,应按照飞来峡水利枢纽防洪调度规则和库内蓄滞洪区启用的有关规定,补充专题研究论证,分析规划实施对飞来峡水利枢纽的运行调度和调洪效果的影响。同时将区域避洪安全设施建设和管理、防洪调度运用准备、群众撤离安置等一并纳入规划研究落实。2016年11月,清远市水务局将修编后的规划上报复审,2016年12月,省水利水电技术中心以《关于报送英德市北江干堤防洪工程规划审查意见的函》(粤水技术〔2016〕503号)提出了审查意见,基本同意按20年一遇防洪标准新建沙口堤、英红堤和望埠堤,但英红堤部分已建成堤段的实际堤线超出了规划岸线,应按相关规定完善报批程序;城区西岸防护体系工程南段混凝土防洪堤、波罗坑堤、田家炳堤段、宝晶宫防洪堤4段堤防均位于飞来峡水利枢纽蓄滞洪区内,提高堤防防洪标准对飞来峡水利枢纽防洪调度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应暂缓建设。

  三、建议将英德市北江干堤防洪规划报送地方人民政府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按照《广东省水利规划管理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该规划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在审批前须征求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并在规划批准后送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及省相关流域管理机构备案。在不影响北江中下游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建议清远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审查意见进一步完善该规划,按规定程序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省水利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水利厅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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