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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629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广东省水利厅 发布日期:202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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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秋松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惠来县龙江河赤吟水闸枢纽工程有关事项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揭阳市人民政府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惠来县龙江河赤吟水闸枢纽工程已批准立项。惠来县龙江河赤吟水闸是一宗以灌溉为主,结合供水、防潮,兼顾改善神泉港水环境及航运条件综合利用的新建水闸枢纽工程。该工程曾于2007年经省发展发展委批准立项,但一直未能开工建设。考虑到揭阳市重新提出的工程设计方案对原批复的工程结构形式和建设内容作了较大调整,2018年5月,省发展改革委以《关于惠来县龙江河赤吟水闸枢纽工程重新立项问题的复函》(粤发改农经函〔2018〕2232号)同意该工程重新立项,并将重新立项审批权限下放揭阳市。今年3月11日,揭阳市发展改革局以揭市发改农〔2020〕183号批准该工程立项。

  二、省将积极支持解决工程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问题。按照国家相关政策,除国家(包括国家级规划)项目以及纳入省级公路网规划的高速公路项目,经依法批准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外,其他非农建设项目均不得占用。2019年1月,自然资源部联合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部署了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工作。但由于目前全国国土“三调”工作尚未完成,无法确定哪些地块不符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要求,自然资源部还未下发各地永久基本农田问题图斑并要求整改划补。考虑到国家正在以国土“三调”数据为底数,研究并重新分解下达各省(区、市)2035年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建议待国家正式下达我省2035年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后,省将综合考虑各地市“三调”耕地资源禀赋和常住人口情况,重新科学分解下达各地市2035年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届时揭阳市可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永久基本农田的部署安排,适当优化辖区范围内的永久基本农田空间布局,将惠来县龙江河赤吟水闸枢纽工程等项目建设拟涉及占用的永久基本农田地块调出保护范围,解决工程占用687亩永久基本农田问题。

  三、督促惠来县落实主体责任,多渠道筹集工程建设资金。根据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制度的改革要求,惠来县龙江河赤吟水闸枢纽工程属市县事权,市县政府相应承担支出责任。我们将指导并督促惠来县政府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用好省级财政转移支付、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政策以及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多渠道筹集工程建设资金。一是用好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的部署,省财政积极完善与区域发展定位相适应的省以下财政体制,通过实施差异化的财政支持政策,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进一步加大对市县转移支付力度,支持各地加快建设发展。经初步统计,2019年省级安排揭阳市和惠来县各项补助(含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272亿元和51.8亿元,占揭阳市和惠来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8%和87.4%。二是用好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政策。根据省涉农办《深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实施意见》(粤涉农办〔2019〕18号),省级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已全部纳入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每年度省财政安排市县统筹实施的省级涉农资金已全部切块下达市县,并由市县统筹自主分配到具体项目,赋予市县更大的资金使用自主权。建议惠来县及时将该项目纳入省级财政预算项目库,积极争取省级涉农资金支持。三是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支持。当前,国家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发行使用,优先支持包括水利领域在内的基础设施建设,且地方政府专项债可用于项目资本金。建议惠来县充分利用当前政策机遇,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工程建设,我厅将对工程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给予支持。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省水利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水利厅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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