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63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广东省水利厅 发布日期:2020-06-28
字体: [大] [中] [小]

徐丽欣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修建修复灌溉农田水陂及其引水设施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和茂名市人民政府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重视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2011年以来,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有关部署,我省不断加大中央和省级水利资金统筹力度,大力推动包括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五小”水利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在内的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改造。一是以灌区改造为重点,大力推动农村灌排体系建设。安排15个省级水利建设示范县省级补助资金64.8亿元,实施了678宗中小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安排省级补助资金32.53亿元,启动实施了面上587宗中小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二是以县、镇为单位统筹实施包括小水陂等“五小”水利工程在内的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安排67个中央和省级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88个小型农田水利示范镇建设,省级补助资金30多亿元。三是扎实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完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各有关部门强化协作,积极引导各地有机结合农田水利工程的改造和修复,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截至2019年底,推动全省立项建设高标准农田超过2900万亩,建设高标准农田超过2500万亩。

  二、稳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加快建立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机制。2016年以来,按照国家和省政府关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有关部署和要求,全省各地正稳步有序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已累计新增实施改革面积230多万亩,完善灌排工程体系,建设供水计量设施1242处,发放全省农业取水许可证969套,完成131个有改革任务县的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等。通过改革,促进农田水利工程管护主体责任的落实和建后管护机制健全完善,以及工程实现良性运行。

  三、推动农村水利治理规划的落实落地,统筹实施灌溉农田水陂工程建设。近年来,全省正按照《广东省农村水利治理规划(2018-2027年)》的部署,有序推进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作。该项工作将以镇为单位,推动实施包括小水陂在内的农村“五小”水利设施建设及农村河塘沟渠的治理,着力解决一批小水陂工程的建设与改造。建议代表们继续加强关注,督促地方政府积极开展当地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作。

  四、建议各地用好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政策和多渠道筹集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资金。目前,省级水利建设资金已全部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每年度省财政安排市县统筹实施的省级涉农资金已分类切块下达市县,并由市县统筹自主分配到具体项目。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区分项目轻重缓急,认真做好灌溉农田水陂等项目储备,并及时列入财政项目库,省级涉农资金下达后,统筹安排用好涉农整合资金,力争更多资金投入到农村水利工作中。同时,各地要深化农田水利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管护机制,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大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多渠道筹集维修养护资金。




  广东省水利厅

  2020年6月24日

相关附件:
往上 往下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