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500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广东省水利厅 发布日期:2020-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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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燕红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修复阳山县太平镇万亩灌渠—牛鼻水利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清远市人民政府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省政府一直以来非常重视全省中小型灌区改造工作。自2011年起,我省持续推动实施《广东省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规划(2011-2020年)》,并已完成了一大批中小型灌区改造工作。其中,阳山县列入规划的中小型灌区57宗(包含牛鼻水利灌区工程),有15宗完善建设程序后,列入了省级水利投资计划,且已基本完成改造任务。经过改造的灌区,渠道防渗能力增强,节水效果明显,农田灌溉保证率提高,灌区群众的农业生产用水得到有效保证。

  受2014年和2015年连续两年特大洪灾影响,牛鼻水利灌区遭到严重破坏,多处山体滑坡,造成水源工程受损、渠道堵塞,灌区内1.3万亩农田因大面积山体滑坡造成无法灌溉,严重影响群众农业灌溉用水,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困扰。因此,对阳山县牛鼻水利灌区工程开展修复和改造非常必要和紧迫,我厅非常支持。

  二、建议用好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政策。目前,省级水利建设资金已全部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每年度省财政安排市县统筹实施的省级涉农资金分类切块下达市县,并由市县统筹自主分配到具体项目。2020年省级涉农资金900万元已下达至阳山县太平镇万亩灌渠牛鼻水利灌区。建议代表督促阳山县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按照有关程序推动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同时,建议代表们督促阳山县政府健全完善水利投融资体制机制,充分利用地方政府债券和金融性资金等优惠政策,切实加大对灌区的投入力度。

  三、建议阳山县大力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为确保阳山县太平镇万亩灌渠—牛鼻水利建后良性运行,长期发挥效益,建议阳山县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6〕139号)要求,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加大工作力度,多措并举,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通过改革促进农业节水和保障农田水利设施良性运行。

  下一步,我厅会加强对牛鼻水利灌区修复工作的指导,促进灌区加强管理和长久发挥效益。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水利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水利厅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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