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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866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广东省水利厅 发布日期:2020-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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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东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实现“抄表到楼”,确实解决部分村(居)民饮水困难》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广州市政府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致力于农村供水保障工作,但在城乡协调发展方面仍存在明显不足和短板

  我省的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在省人大和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从1984年起步至今,已先后实施了解决农村饮水困难、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开展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和实施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四个阶段,全省共建成各类集中供水工程2万多宗,较好地解决了全省6200多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加上群众自发建设的各类分散式供水设施,按现行的有关评价标准,全省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得到基本解决。

  但正如您在建议意见中反映的情况那样,农村供水仍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和明显短板。一是粤东西北地区仍有部分自然村未实现集中供水;已建成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普遍存在供水规模小、建设标准低、供水设施配套不足等突出问题,影响供水保障能力的提升。二是包括珠三角在内的部分地级市,城乡供水工程存在管网老化破损、村(居)民用水未实现“抄表到户”,同网不同价等问题,我省正在不断努力争取尽快加以解决。

  二、各地政府高度重视,村(居)民饮水困难问题正逐步得到解决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组织的摸底调查,全省有796个村改居、97.7267万户居民用水存在问题,涉及全省19个地级以上市,主要问题有如下几种情况:

  (一)未连接城市供水管网。主要有江门、阳江、珠海市。近几年来,3个市通过实施村(居)改水、村村通自来水等工程建设,城市自来水管网已通水到各村(居),饮水困难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

  (二)同城不同网。主要有东莞市。由于历史的原因,东莞市部分地区根据村级的供水需求,分散建设村级供水工程,造成同城不同网供水。2016年东莞市制订了以镇级供水企业推动村居供水改造的方案,计划2020年前关停59家村级小水厂,仅保留2家,关停后改由市政管网供水到村。目前大部分改造工程已完成,由于改造工程投资较大,有一部分工程需延后至2022年左右完成。

  (三)同城不同价。主要集中在广州市。由于城市供水管网以趸售的方式向村居供水,村内的管网维护和水费收取等日常管理由村委会负责,用水户需分摊管漏损失水费和管理人员的工资支出,造成村居水价高于城区的情况。广州市政府高度重视饮水安全工作,针对城中村供水设施老化、改造资金筹集困难等问题,制定相应政策,分类实施城中村供水改造,逐步推进“抄表到楼”工作。

  目前广州市中心城区有138条城中村,其中44条已实现“抄表到楼”,原则上不需要进行供水改造;54条纳入广州市治水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与截污纳管同步实施供水改造,目前已有41条村的改造工程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13条正在施工;10条按照“三个一点”(即政府出一点、企业出一点、村里出一点)的原则进行供水改造,目前已完成2条村的改造工程建设,8条正在开展前期工作;由于村居供水改造投资大,其余30条暂未实施供水改造。

  (四)未抄表到户。主要集中在广州、深圳、东莞三个市,是城市供水以趸售的方式向村居供水造成。广州市按上述计划推进村居供水工程改造后,可全部实行“抄表到楼”;深圳市2016年-2019年实施新一轮原特区外社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对村居供水实施全面改造,已全面实现“抄表到楼、一楼一表”;东莞市按计划对村级水厂进行改造后可实现“抄表到楼”,对部分不愿意交出村内供水管理权的村,供水企业将继续委托村委会收缴水费和管网维护等工作,所需管理费用由供水企业承担,无需用水户分摊村内管水费用,用水户的水费与城区可实现同网同价。

  此外,惠州市、佛山市分别结合村村通自来水、实施城乡一体化供水改造等工程建设,基本解决了村居用水难问题。中山市城中村已基本实现“抄表到楼、一楼一表”。汕头市村改居任务主要涉及澄海区和潮南区共27个社区,2016年以来积极推进村居供水改造,目前澄海区的15个社区已有13个完成改造任务,余下2个因群众不愿意改造尚未开展建设;潮南区12个社区正在结合亚行贷款项目进行改造,预计2020年底可全面完成。其余地市均按各自计划逐步推进村改居供水改造。

  三、为解决村村通自来水“最后一公里”问题,省委、省政府从顶层设计的高度推进问题的解决

  村村通自来水工程规划总投资266.4亿元,其中水源地至行政村181.5亿元,行政村至入户84.9亿元。除省级财政筹集49.93亿元补助资金外,其余资金需由项目所在的15个地级市及95个县(市、区)自筹解决。由于需投入的资金量大,在完成水源地至行政村181.5亿元的工程建设后,行政村至入户的地方自筹资金未能足额落实,造成部分地区自来水未能入户。

  为解决自来水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问题,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以解决。一是推进省定贫困村集中供水全覆盖。2017年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2277个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的实施方案》,省级财政平均每个省定贫困村给予1500万元的专项资金补助,统筹用于包括集中供水在内的工程建设。二是推进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全覆盖。2018年省委、省政府又出台了《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实施方案》,要求列入全域规划的15.4万个自然村,2025年前实现集中供水全覆盖,对符合奖补政策的63个县(市、区),每个行政村给予1000万元的专项资金补助。

  截至2020年5月底,2277个省定贫困村18996个20户以上自然村中,已有18864个实现集中供水,省定贫困村自然村集中供水覆盖率达到99.3%;全域范围15.4万个自然村中,已有13.19万个实现集中供水,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覆盖率达到85.5%。通过上述措施,自来水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问题将得到较好的解决。

  四、为“十四五”城乡协调发展谋篇布局,努力提升我省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为解决我省农村供水工程规模小、设施配套不完善、水质达标率低、管网老化破损等问题,加快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我厅在水利部的统一部署下,已基本编制完成了《广东省“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计划以县级为单元建立县级农村供水统管机制,按照以规模化供水工程为主、小型集中供水工程为补充的原则,在“十四五”期间推动新建和改扩建一批农村规模化水厂,同时对早期建成的工程实施管网改造,大幅度提升农村规模化供水水平,努力使我们的农村供水走在全国的前列。同时,鉴于我省村庄集中供水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工作内容,省级财政资金在省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中切块下达,由各地统筹使用,建议代表们积极建言献策,督促各地优先安排使用到村(居)民饮水工作中。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省水利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水利厅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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