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省政协第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0888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19-09-19
字体: [大] [中] [小]

省自然资源厅:

  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大幅提高我省港口和航道疏浚余泥资源化水平的提案》(第20190888号)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厅会办意见如下:

  一、为减少疏浚余泥倾倒对海洋生态环境及沿岸生态系统的影响,实现疏浚余泥综合利用、变废为宝,我厅认为大幅提高我省港口和航道疏浚余泥资源化水平是非常必要的,赞同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提出的加强统筹协调、开展资源化利用试点、实施示范工程、建设固体废弃物处理公益设施等有关意见建议。

  二、我省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1211条,总长3.67万公里,其中有一些河流具有航道的功能,内河航道的扩能升级工程、港口码头港池疏浚、日常航道维护等均可能会涉及疏浚余泥处理的问题。根据《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3月28日修订通过,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有关规定,清淤、疏浚、整治航道等采砂的,不需要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但应当按照有关河道管理的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在依法批准的方案规定的平面控制和高程控制范围内进行作业,所采河砂应当按照依法批准的方案进行处置。因此,内河港口和航道实施的疏浚余泥处理方案应征得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三、清淤余泥涉水利方面的资源化利用方向主要是用于加固护岸护脚、抛填深坑以改善局部河流流态、作为筑堤材料、碧道建设、作为水利工程建筑用砂等。例如,清远阳山七拱河、连山永丰河、连州夏东水等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充分利用河道清淤料进行岸坡填筑或护岸加固。




  广东省水利厅

  2019年9月18日

相关附件:
往上 往下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