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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水利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第20190339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19-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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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高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基础上推行“五水共治”的提案 》(第20190339号)收悉。经综合省委宣传部、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和省民政厅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

  省政协高度重视该提案的办理工作,将其与第20190220号、第20190559号提案整合成《关于推进我省水资源治理的系列提案》,作为省政协重点督办的提案。为做好系列提案的办理工作,省政协主席、副主席亲自率省有关部门先后开展了三次实地调研。8月6日至7日,省政协主席王荣、副主席邓海光、张少康率队前往广州南沙、深圳等地调研;7月29日至31日,省政协副主席张少康率队前往湛江调研;8月12日至15日,省政协副主席邓海光率队前往汕头、揭阳市调研。调研组深入基层和工程一线,并召开工作座谈会,认真听取地方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群众代表对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中小河流治理及黑臭水体治理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作为系列提案的牵头主办部门,省水利厅高度重视提案的办理工作,成立了由省水利厅厅长、省河长办常务副主任许永锞同志为组长的系列提案办理工作小组,并会同省有关部门制定了《关于推进我省水资源治理的系列提案办理工作方案》。许永锞同志,省水利厅党组成员、省河长办副主任卢华友先后多次组织和参加提案办理专题调研。同时,为更好学习借鉴浙江省“五水共治”的先进经验和做法,6月11日至15日,卢华友同志率队赴上海、浙江调研学习河湖治理工作,并形成了《关于赴上海浙江学习考察河湖治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上报叶贞琴常委。叶贞琴常委作出批示:“报告很有价值,沪浙经验值得学习。此外,我们已部署了珠三角启动‘五大行动’,其中就有美丽河湖行动,请水利厅推动一下”。

  二、我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自中央作出全面推行河长制重大决策部署以来,我省将河长制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举措,以最高政治站位狠抓工作落实,推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从“有名”转向“有实”。中央作出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重大制度安排,就是要解决长期以来多龙治水、部门分治的一些体制机制问题,我省在制定河长制实施方案时,在中央文件“加强水资源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六大任务的基础上,增加了“保障水安全”的任务,就是要全面统筹“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工作,通过河长制这个制度创新平台,推动我省治水理念和治水模式改革创新。今年5月,我省因河长制工作成效显著受到国务院表彰和5000万元的奖励。

  (一)建立了党政领导、部门协同的治水新格局。省委、省政府高位推动河长制工作,省委书记、省长担任省第一总河长、总河长,镇级以上全部实行党政主要领导双总河长制,全省共设立省、市、县、镇、村五级河长37871名、湖长476名,加上村小组设立的河段长和巡河员,总人数超过15万名,实现了全省江河湖库管护全覆盖。我省已建立“党政领导、河长主导、流域统筹、部门联动、系统治理、齐抓共管”的工作体系,形成了河长办统筹+部门协同、流域统筹+区域负责、分级履职+线上监管、明督暗访+考核问责的治水管水新模式。我省先后2次提升省河长办主任规格,现由分管省领导叶贞琴常委兼任省河长办主任,几乎所有市级河长办均由市委或市政府负责同志兼任市河长办主任。同时,制定出台了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及办公室工作规则,在此框架下建立了一系列以河长办为统筹的跨部门协作机制,在原有的领导小组会议、省总河长会议、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会议和省河长办会议制度基础上,增设省总河长专题会议制度、省河长办专题会商制度,切实强化了省河长办的牵头抓总作用,推动了部门间治水工作的协同联动。

  (二)狠抓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力促河湖面貌改观。2018年9月,由省委书记、省长共同签发2018年第1号总河长令,在全省范围实施“五清”专项行动,即“清污、清漂、清淤、清障、清违”,与水利部部署的“清四乱”专项行动同步开展、同频共振,并将非法入河排污口、底泥污染物和水面漂浮物一并纳入专项行动的清理整治范围,打响一场声势浩大的河湖健康保卫攻坚战。截至2019年8月底,我省核查出的河湖(全省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四乱”问题共7512宗,已整治销号7408宗,销号率为98.6%;清理占河面积1306万平方米、建筑物6389栋、建筑面积584万平方米,违规侵占河湖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总河长令签发以来至2019年8月上旬,全省共清理水面漂浮物1161.2万吨、河长13.7万公里、水域面积1.7万多平方公里,基本实现主要江河湖库无成片垃圾漂浮物的目标;完成入河排污口调查统计15780个,经调查论证需规范整治11470个,已完成整治7532个,完成率为65.7%;国家和省认定的525条城乡黑臭水体中,经调查论证需清淤疏浚494条,已完成清淤428条、951.8公里,完成率为86.6%。河道水面更加清洁,行洪能力进一步恢复,河湖面貌明显改善。

  (三)强化部门联动,共治共管的局面初步形成。在河长制的统筹下,各部门合力推进治水工作:在防治水污染方面,今年6月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推进会,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省生态环境厅突出抓好工业水污染防治、饮用水源保护,今年1—7月全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省主要干流水道水质优良;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狠抓污水收集处理措施等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管护,上半年新敷设完成污水管网3448.2公里,改造老旧污水管网425.6公里,新增城市(县城)生活污水处理设施6座,新增日处理能力19.5万吨;省交通运输厅通过复核港口经营许可条件、开展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备案等措施,在全省码头强化水污染防治工作;省农业农村厅从农药、化肥减量化、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方面深化农业源污染防控,化肥农药使用量提前3年实现负增长;广东海事局开展防治船舶水污染专项整治,结合目标考核推动整治落地。改善水环境方面,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积极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制定《广东省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洗楼洗管、生态修复等措施,系统推进黑臭水体治理。截至6月底,广州、深圳市的黑臭消除比例均达90%以上;省农业农村厅通过开展农村“厕所革命”等措施,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生态修复方面,省林业局加强湿地公园建设管理,2019年全省新建湿地公园4个,完成造林更新32.4万亩、抚育35.82万亩,水源涵养能力大大提高。保障水安全方面,省水利厅加快推进中小河流系统治理,今年完成治理河长843.1公里,水灾害防御能力进一步提升。

  (四)坚持治建并举,高标准规划建设广东万里碧道。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提出要高标准建设万里碧道,这是我省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开创性实践。万里碧道以水为主线,统筹山水林田湖草各种生态要素,坚持生态优先,兼顾安全、文化、景观、经济等功能,通过系统思维共建共治,优化生态、生产、生活空间格局,统筹推进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水安全提升、特色与景观营造、游憩系统构建,打造“清水绿岸、鱼翔浅底、水草丰美、白鹭成群”的生态廊道,成为老百姓美好生活的好去处。目前,省级试点已全面开工建设,各地试点建设也同步铺开,规划编制取得阶段成果,水碧岸美的生态成效初步显现。

  (五)扩大公众参与,全面营造共治共享的社会氛围。坚持“开门治水”,省河长办会同省委宣传部、省民政厅、团省委等部门,加强与主流媒体开展战略合作,组织省、市、县三级河长办集体入驻新媒体平台,与央媒、省媒等媒体建立了常态化的沟通机制。今年6月,省河长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工作调研“问计于民”,相关报道在央视《新闻联播》中播出;7月底,与省委宣传部联合开展“万里碧道媒体行”集中采访活动,共有央媒、省媒、市媒30多名记者参加,共发布稿件58篇;制作《大美广东:万里碧道润南粤》微视频,被省委宣传部推荐参加中央宣传部“锦绣中华 大美山川”微视频大赛;省电视台新闻联播共报道河长制相关工作20次,联合策划的“飞越广东”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型系列报道之碧道专题,将对全省河长制及碧道工作进行22次以上报道;在新华社客户端开办了“广东河长”专栏,南方日报、南方+“广东河长”专栏共发表河长制报道50余篇;“广东智慧河长”微信公众号粉丝数和阅读量持续增长,进入了广东政务微信省级服务号影响力排行榜前10。同时,各种护河志愿活动如火如荼。全省共组建“护水骑兵”、皮划艇护河志愿服务队、大学生河道志愿者巡河队、龙舟护河巡逻队、志愿“小河长”等各类护河志愿者队伍5479个,开展志愿行动3603场,开展护河志愿者培训436场,发动36万名志愿者参与,形成社会共同助力河长制的良好氛围。

  三、认真研究吸纳您提出的意见建议,推动我省河长制工作向纵深发展

  我们高度重视您提出的在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基础上推行“五水共治”的建议,认同依托河长制这个制度平台推进“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集成管理的重要性和高效性。根据您提出的创新管水治水机制、创新管水治水思路和创新舆论宣传模式等建议,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河长制运行机制。一是完善机构设置。河长办作为河长的参谋助手,承担着繁重的日常工作。省河长办将继续向省领导汇报并积极争取机构编制部门的支持,将省河长办设置为常设机构,并配备足够的专职人员,力争在河长制工作机构设置上有所突破并体现广东特色,也为市县河长办工作机构设置提供示范。同时,进一步强化河长办牵头抓总的职责定位,完善河长办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其组织、协调、监督、指导作用,避免河长办代替成员单位履职和陷入一手包办工作的误区。二是加强流域统筹协调。进一步细化、完善各流域河长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抓好落实,不断增强流域协调机制的可操作性和解决实际问题的效果,避免议而不决、拖延扯皮等现象出现,争取每个流域每年至少解决2~3个跨界河湖问题。三是加强部门联动。按照河长办工作规则,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召开河长办工作会议、专题会商会议、联络员会议,继续开展河长制工作督查考核,协同推进河长制任务落实。适时建立联合办公制度,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抽调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联合办公,进一步加强河长办人员力量,促进日常协调工作更加顺畅、高效。四是探索建立省级层面的河长制工作述职机制。河长制是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河湖管理责任体系,为此,我省将探索建立地级以上市总河长向省总河长进行述职、省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向领导小组组长进行述职的工作机制。

  (二)以碧道为抓手,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万里碧道是新时代我省统筹水环境、水生态、水景观、水文化、水安全建设的重要抓手,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在更高的站位、从更广的视角统筹河湖治理和生态建设,是我省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综合载体。一是加强对试点工作的跟踪指导,采取专家挂点方式,对各试点进行全程跟踪指导和服务,力争今年年底前完成深圳茅洲河、珠海天沐河、佛山东平水道、东莞华阳湖、清远连樟村等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碧道试点建设任务,确保2020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省级试点建设任务。二是高标准推进万里碧道规划编制工作,力争9月基本完成总体规划报告编制,年底前完成总体规划报批并印发实施。同时,做好与《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广东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总体规划》等部门规划的衔接,完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政策,构建国土空间最优生态网络结构。指导有关地市落实各类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水源地、森林、湖泊、海岛、湿地等自然资源的综合治理修复。三是提请省委、省政府印发高标准打造万里碧道的决定,并提请省第一总河长、总河长签发关于加快碧道规划建设的总河长令,抓紧研究制定碧道建设配套政策,为全省总体规划的实施提供政策保障。

  (三)加强宣传发动,形成社会共同参与治水的良好氛围。一是广泛动员群众参与河湖治理。不断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在河湖治理的各个环节,探索建立公众参与和政府主导的有效联接,把公众从旁观者变成河湖生态治理的参与者和监督者,调动其参与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使公众真正成为河流污染治理的生力军。结合《广东省志愿服务条例》修订工作,推动志愿服务在“维护身边美丽河湖”成为每个公民和社会各界的自觉行动中发挥更大作用。继续广泛招募“民间河长”,发动社会团体、环保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志愿者和社会热心人士参与江河湖库管理,实现河长制湖长制的全民参与、全民共治。二是为进一步加大河长制宣传力度,制定《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宣传工作方案》,努力唱响“广东河长”好声音。2019年,我们将加强与中央和省市主流媒体合作,通过微信、电视、报刊、宣传栏等媒介全方位加大河长制工作的宣传引导力度,与团省委、省文化和旅游厅加强合作,争取打造1~2个社会宣传精品活动,扩大河长制影响范围,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河长制工作的合力。三是向国家申请设立“广东护河日”。为进一步推动河长制深入人心,增强人民群众爱河护河意识,保护河湖健康生命,助力打造粤港澳优质生活圈,我们已经报请省政府向国务院申请设立“广东护河日”,全力打造“广东护河日暨‘河粉’节”公益活动品牌。这是我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创新举措,是解决我省复杂水问题和保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持久之策,也是全面提升我省公民生态文明素养的有效途径,有利于推动护河行动成为热门公益品牌。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水利厅

  2019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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