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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487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19-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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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仪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农村机电排灌站建设改造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非常赞同冯仪等代表的建议。代表总结我省机电排灌泵站以往建设情况,系统分析了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的意见具有较强针对性。我厅将在今后的机电排灌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大投入,结合我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机电排灌建设迈上新的台阶。

  二、针对我省机电排灌工程残旧、老化等问题,我厅将逐步推进机电排灌工程建设。“十二五”以来,我厅积极推进机电排灌工程建设,实施大型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农村中型及重点小型机电排灌工程和农村重点易涝区整治工程等共615宗,建设总装机19.2万千瓦,投入资金23.9亿元,建成后新增或改善受益面积共约388万亩。目前,我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将机电排灌工程建设纳入了经省政府同意的《广东省农村水利治理规划(2018~2027年)》,逐步推进实施。计划通过系统建设和改造,扭转机电排灌工程残旧、老化的现状。

  三、针对我省机电排灌工程管理不到位问题,我厅正积极推进机电排灌工程标准化管理。我省是机电排灌大省,有接近16000座泵站,其中95%以上是小型泵站,具有点多、面广的特点,且相当部分工程存在经费落实难、人员配备不足、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近年来,我厅委托有关科研单位制定了《广东省泵站运行、检修管理指南(暂行)》《广东省泵站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广东省小型泵站运行管理标准化指南(暂行)》等管理制度,不断推动我省机电排灌工程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在保证泵站安全正常运行、提高管护水平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作用。今年将围绕小型泵站工程正常、安全、持续、高效运用的目标,以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坚持政府主导、省定标准、分级实施、总体规划、逐步推进,开展小型泵站管理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落实管理责任和措施。通过规范大、中型泵站运行管理,开展小型泵站管理标准化建设工作,对我省机电排灌工程形成全方位、标准化的管理模式,全面提升我省机电排灌工程管理水平。

  四、针对管理人员素质低等问题,我厅正大力开展培训工作,力争全覆盖一线管理人员。自2015年开始,我厅已连续四年对骨干泵站管理一线人员开展学习培训,每年度均达到100人以上规模。同时,我厅还依托省水利水电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对一线管理人员进行技能鉴定,目前已培养技术人员共993人,其中高级技师14人,技师69人,高级工282人,中级工228人,初级工400人。下一步,我厅将积极协同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相关部门,加大基层管理队伍建设力度,并继续依托水利行业相关组织开展技能鉴定工作,进一步提升基层管理人员素质。

  五、关于机电排灌泵站建设投入问题。根据建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制度改革要求,机电排灌工程建设主要属市县事权,市县政府需相应承担建设资金支出责任。我厅愿与代表们一道,督促市县政府,在统筹省级以上一般性转移支付等可支配财力的条件下,通过金融性资金和地方政府债券等途径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对机电排灌工程建设和管护的投入力度。同时,2018年,省政府印发了《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试行)》(粤府〔2018〕123号),明确由市县统筹实施的项目,资金按规定分类整体下达,资金额度不细化至具体项目,由市县根据省下达的切块资金和任务清单,结合实际具体确定亟急需安排的项目。2019年,省级下达的涉农转移支付资金中55%的资金为指导性任务资金,且指导性任务资金规模预计超百亿元。我厅将积极指导各市、县用好用活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政策,对亟需开展的机电排灌工程,可在完成省下达的约束性指标任务后,统筹指导性任务资金给予支持。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广东省水利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水利厅

                              2019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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