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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828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19-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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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河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要求提高引韩济饶供水工程省级补助资金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省积极支持引韩济饶供水工程建设。引韩济饶供水工程是纳入《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建设项目,是解决饶平县水资源紧缺,以及保障闽粤经济合作区用水需要的重大民生工程。省委、省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支持该工程加快建设。2015年6月,省发展改革委以粤发改农经函〔2015〕2456号文批复引韩济饶供水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16年9月,潮州市发展改革局以潮发改农〔2016〕47号文批复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核定工程总投资12.25亿元。为支持该工程尽快启动实施,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2015年6月省财政一次性安排引韩济饶供水工程省级补助资金1.7015亿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3.9%。同时,支持该工程纳入省PPP项目库和省重点建设项目。

  二、进一步指导并督促潮州市和饶平县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加快推进引韩济饶供水工程建设。根据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制度的改革要求,引韩济饶供水工程属市县事权,市县政府应承担建设资金出资责任。我们愿与代表们一起,指导并督促潮州市和饶平县政府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积极主动通过争取中央支持、加大省级统筹力度、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等途径,多渠道筹措引韩济饶供水工程建设资金。一是我们将继续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沟通汇报,并跟踪好已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的《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报送引韩济饶供水工程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请示》,积极争取中央资金给予支持。二是指导市县加大省级资金统筹力度。指导潮州市和饶平县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统筹安排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等上级财力性补助资金,加大对引韩济饶供水工程的支持力度。特别是按照省政府印发的《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在确保完成约束性任务的前提下,统筹省级涉农资金用于引韩济饶供水工程建设。据统计,2019年,省财政下达饶平县省级涉农资金4.12亿元,其中约束性任务资金1.1亿元,指导性任务资金3.02亿元。三是积极支持该工程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运营。引韩济饶供水工程具有一定的融资能力,应用好国家和省出台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如2015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水利部联合发布的《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的实施意见》(发改农经〔2015〕488号),2015年7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5〕44号)等。建议潮州市及饶平县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推广PPP模式的要求,研究采取PPP模式,解决引韩济饶供水工程建设资金缺口问题。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省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东省水利厅

                              2019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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