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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542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19-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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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慕珏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要求上级有关部门逐步落实农村自来水统一管理、抄表到户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发展改革委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推进城乡同网、同质、同价供水是落实城乡融合发展的必然要求,目前正在逐步推进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工作,并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把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作为当前和中长期的一项重要工作目标任务,列入了我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逐步推进城乡一体化供水,被作为我省实施乡村振兴的一项重要内容,正抓紧推动落实。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实施方案》(粤办发〔2018〕21号),把推进“村庄集中供水”,作为人居环境整治的一项重要建设内容列入建设计划,明确要求全省各地“按照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市场化运营、专业化管理的原则,统筹推进县镇村集中供水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城镇周边村庄纳入城镇供水系统统一供水。有条件的自然村采取升级改造、管网延伸等方式,实行集中连片供水。对不具备扩网条件的自然村,因地制宜实施小型集中供水”,2025年年底前,全省自然村实现集中供水全覆盖。目前我省正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大力推进村庄集中供水工作,在完成全省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加紧制定《县级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工作实施方案》。省级财政从2017年起,将花10年投入1600亿元,用于包括集中供水在内的乡村振兴战略重点任务的实施。

  二、我省城乡供水存在的同网不同价、同网不同服务问题,我省将逐步推进加以解决

  我省农村供水与城市供水相比起步晚,且受到投资不足、消费水平较低等因素影响,全省大部分地区城乡供水仍存在明显的二元结构,这是造成自来水同网不同价、同网不同服务的客观历史原因。我省高度重视这一问题,正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按照城乡协调发展、均衡发展的要求,结合各地的实际,逐步加以解决。

  (一)出台水价价格管理指导文件。理顺城乡自来水价格倒挂问题,关键是改革水价定价政策。城市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供水后,供水企业的管理成本相应加大,且成本增加的幅度远比城市供水大,供水企业难以长期通过增加支出的方式维持向农村供水,需以核定水价的方式计入供水成本,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城乡供水同网不同价问题,减轻农村居民和村委会的负担。

  为规范自来水价格管理,早在2007年12月,原省物价局就向各地级以上市发出了《关于加强我省镇村自来水价格管理的通知》(粤价〔2007〕303号),提出“市、县、镇自来水企业向农村延伸供水,原则上要直接抄表到户,实行面向农村用户的终端水价制度。对存在趸售供水环节的,应逐步改革成为市、县、镇自来水企业的营业网点,在核定水价时,将中间环节的合理费用计入供水成本,实行统一核算和城乡各分类用水同网同价。”我厅将根据这一文件精神,联合省直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合理的水价定价机制,努力推动城乡供水水价向一体化方向发展。

  (二)强化立法工作。据现场调查,造成城乡供水同网不同价问题的症结主要出在管理环节。为强化农村供水的管理,2016年以来,我厅牵头组织起草了《广东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目前正按照省政府的要求,依据新一轮机构改革后明确的部门职能,对起草的文件进一步进行修改完善,争取2019年年底前完成重新征求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意见的工作,上报省政府审核并印发实施。

  (三)逐步在具备条件的地区推进同网同价供水。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广州市及花都区政府均把推进城乡一体化供水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分别制定了《广州市农村供水改造工作方案》《花都区农村供水改造工作方案》,明确了资金筹集办法,按照政府、供水企业、村集体“各出一点”的办法,指定主管城市供水的企业单位牵头,负责实施供水管网改造、加压设施建设等工作,以2025年全面实现“一户一表、抄表到户”为目标,明确了分年度实施计划,从2019年起逐步实施。除广州市以外,全省城乡一体化供水取得较好进展的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地区,均以“一户一表、抄表到户”为目标,努力减少农村供水中间环节,逐步推进同网、同质、同价、同服务供水。

  三、把推进城乡同网、同价、同管理供水作为重要措施,加快农村供水责任体系的落实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省农村供水在建设和管理上仍然存在许多明显不足和短板。今年以来,水利部确立了“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强化包括农村供水保障能力建设工作,把解决好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作为首要任务,全面部署农村供水责任体系落实工作,要求各级政府在今年6月底前,落实好县级政府的主体责任、水利行业的监管责任和供水管理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今年年底前,落实好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和运行管理经费的保障制度。水利部把落实“三个责任、三项制度”,列入了各级政府“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在这一工作的推动下,各地在加强责任制度落实的同时,将进一步强化对供水企业的运行管理,水费征收将进一步规范,有利于推进城乡一体化同网、同质、同价供水。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省水利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水利厅

  2019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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