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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476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19-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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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俏筠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台山、开平两市纳入省中小河流治理(二期)补助范围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省财政通过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积极支持台山、开平两市经济社会发展。根据现行财政体制和江门市台山、开平两市财力实际情况,省财政不断加大对台山、开平两市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力度。据初步统计,2018年,省财政对台山、开平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分别达27.9亿元、17亿元,分别占两市一般公共预算的支出的44.8%、43.3%,有力地支持了台山、开平两市经济社会发展。

  二、省积极支持台山、开平两市开展中小河流治理工作。2014年,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开展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的重要部署。经过近四年的努力,山区五市中小河流防洪减灾能力大幅提升,周边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有效地促进了农村社会经济发展。2018年12月,为补齐我省中小河流治理短板,将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的成功经验推广到全省,经省政府同意,我厅印发了《广东省中小河流治理(二期)实施方案》,规划2018~2022年对除山区五市以外的其余16个地级以上市集雨面积50~3000平方公里的中小河流进行全面治理,规划治理河长7848公里、总投资171亿元。据统计,台山市纳入规划的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有16宗,规划治理河长275.2公里、总投资6.21亿元;开平市纳入规划的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有8宗,规划治理河长69.3公里、总投资1.05亿元。目前省已累计下达台山市中小河流治理省级补助资金0.56亿元,开平市0.21亿元。经过治理的中小河流,不仅在防御暴雨山洪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且极大地改善了河道及两岸环境生态质量,促进了绿色城镇和美丽乡村建设,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称赞。

  三、省已将台山、开平两市纳入中小河流治理(二期)补助范围。目前,省政府已同意初拟的中小河流治理(二期)省级补助政策,包括江门市的恩平市、台山市、开平市、鹤山市等珠三角核心区财力相对薄弱市县已纳入省级补助范围,且有相应的补助标准,该政策将于本月内印发。今后,省将按照补助政策,并结合台山、开平两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进度,编制年度中小河流治理省级投资计划并及时下达省级补助资金,确保台山、开平两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顺利实施。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省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东省水利厅

                                  2019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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