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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683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19-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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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国杰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潖江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工程的建议收悉,经综合广州、佛山、清远市人民政府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潖江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工程前期工作扎实推进

  您了解的情况很详细,提出的建议有很强的针对性。潖江蓄滞洪区是列入国务院批复的《全国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规划》的建设项目,是国家名录中的一般蓄滞洪区。建设潖江蓄滞洪区工程对完善珠江流域防洪工程体系、保障国家战略粤港澳大湾区防洪安全,以及适应新的水情工情、变被动为主动、更好地承担规划赋予防洪任务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按照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潖江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工程由我厅会同清远市政府组织开展前期工作。2017年12月,我厅会同清远市政府组织编制完成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审批,同时按照水利部《广东省潖江蓄滞洪区调研报告》的要求,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送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复核。2018年9月,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省发展改革委委托)分别出具了潖江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复核意见和咨询评估报告。项目审批所需6项前置要件中,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节能评估等4项已办理完毕,移民安置规划、建设资金筹措等2项正在抓紧推进。同时,为加快工程建设,清远市政府已成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和建设指挥部,积极落实工程开工建设各项条件。

  二、工程建设资金筹措方案研究论证工作正有序开展

  根据省领导批示精神,我厅正在按照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协调工程受益地分担出资的思路,组织开展工程建设资金筹措方案研究论证工作。一是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我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多次前往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汇报沟通,答复均为国家仅对重要蓄滞洪区建设项目给予补助,对一般蓄滞洪区建设暂没有补助政策,现阶段潖江蓄滞洪区建设难以列入中央投资补助范围。二是积极推进工程受益地防洪效益分摊比例研究论证工作。潖江蓄滞洪区是北江中下游防洪工程体系组成部分,工程的直接受益地区包括广州、佛山、肇庆、清远市等地4市,涉及北江大堤、肇庆市大旺围以及清远市清东、清西、清城、清北、飞水围等堤围。目前,我厅已组织项目设计单位提出了工程受益地防洪效益分摊比例方案,正在开展方案征求意见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厅会同清远市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继续加快推进工程前期各项工作,力争年内实现工程开工建设。一是我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继续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的汇报沟通,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同时,根据有关市对工程防洪效益分摊比例方案的反馈意见,及时会同省财政厅等部门研究提出工程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并报请省政府决策,推动项目审批立项。二是压茬推进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工作,督促项目设计单位加快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工作,力争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获批后2个月内编制完成报告并报送审批。三是请清远市政府尽早谋划工程开工建设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工程施工招标、监理招标、用地报批等的相关工作,力争年内开工建设。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省水利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水利厅

                              201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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