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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水利厅关于省政协第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0728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19-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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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

  卢春燕委员等提出的《关于实施一核一带一区发展战略,加大对韶关生态发展区发展支持力度的提案》(第20190728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我厅积极推动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

  一、加大水利专项资金对生态保护补偿的投入力度。省级以上资金安排重点向我省生态功能区倾斜,对山区县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省级以上补助资金达到80%,对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省级以上补助资金基本达到项目投资的70%,大大减轻了地方筹资压力。近年来,我厅及时足额安排资金,对粤北生态保护区的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支持,2017-2019年,我厅共安排18.2亿元水利资金支持韶关市生态发展建设,主要用于村村通自来水工程、中小河流治理等工作,对韶关生态发展区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委员提出的“建立水资源补偿机制,由水资源使用率超过平均水平的地区按1.5元/立方米单价补偿给水资源贡献地区”的建议具有建设性,但目前尚缺乏法律法规支撑。我厅将积极配合省直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制定河湖生态保护补偿办法,逐步将江河湖库源头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重要河流敏感河段和水生态修复治理区等纳入补偿范围。适时开展跨区域水质水量生态补偿试点,推动建立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

  专此函达。

 



                              广东省水利厅

                              2019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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