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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召开2024年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扩大水利投资规模调度会商会

来源:规计处 发布日期:2024-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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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5日,省水利厅在广州召开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扩大水利投资规模调度会商会,部署2024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申报和使用工作。会议邀请建设银行专家深入分析了水利项目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工作存在的问题,并就加强项目谋划和提高项目申报质量等方面提出相关建议。汕头、江门、清远市水利(水务)局就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作了经验交流,厅相关业务处室就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水利项目申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指出,近年来,全省水利系统抢抓政策机遇,主动作为、创新工作思路,用好用足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用于水利建设,水利项目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实现连年快速增长。2023年全省水利项目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达241亿元,占全省水利建设投资完成规模的24%,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已成为水利建设资金重要来源渠道。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省水利厅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水利工作会议和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全省水利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省委关于“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工作部署,加强项目谋划和储备,进一步扩大水利投资规模,力争实现2024年水利投资比2023年增长5%的目标。

  会议强调,要确保2024年水利投资目标顺利完成,水利投资足额落实是关键。各地水利部门要进一步增强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工作力度,争取更多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持水利建设。一是抓好第一批专项债申报项目的落实。2024年第一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申报工作已结束,即将进入发行阶段。各地水利(水务)部门要积极向同级党委、政府汇报,充分反映水利建设资金的诉求,全力争取符合条件的水利项目尽可能多地纳入发行计划,促进年度投资的落实。厅相关处室也要按照业务分工,加强对各地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工作的指导。二是做好后续批次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工作。对计划年内开工但投资尚未落实的项目,各地水利(水务)部门要针对项目的特点,充分挖掘项目收益来源,加强项目策划,做实项目收益与融资平衡方案,提高项目申报质量,争取更多水利项目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的审核,为争取专项债资金支持创造有利条件。抓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组织实施。各地水利(水务)部门要严格按照专项债资金使用要求,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前提下,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加快资金使用拨付,确保专项债资金全部用于项目建设。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各地级以上市、各县(市、区)水利(水务)局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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