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省水利厅召开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会议。会议研究了2022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相关情况,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中春主持会议并讲话,厅二级巡视员卓汉东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在厅党组的高位推动及全省水利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2022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获得“优秀”等级,受到财政部、水利部通报表扬,成绩值得肯定。
会议要求,对于2023年度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一要确保优秀、争取领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继续抓好工作落实。二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明确职责,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三要落实常态化管理。各相关处室要围绕目标要求,结合日常工作持续推进绩效管理各环节工作,并不折不扣抓好绩效评价发现问题的整改,进一步提高我省水利资金绩效管理水平。
厅规计处、财务处、水资源处、省节水办、建设处、运管处、河湖长处、水保处、防御处、保障中心等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