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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召开2022年省水利厅主管对下转移支付资金支出进度调度会

来源:规计处 发布日期:2022-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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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7月29日,省水利厅组织召开2022年省水利厅主管对下转移支付资金支出进度调度会商会,通报有关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部署下步工作措施。申宏星副厅长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通报了截至2022年7月底省水利厅主管对下转移支付资金支出总体情况,湛江、阳江、梅州、河源、清远、江门、潮州市水利(水务)局就下一步加快资金支出提出具体的措施,厅相关处室结合业务实际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

  会议指出,年度预算是一项受《预算法》约束的政府事务,有很强的严肃性;经人大批准的预算草案具有法定约束力,必须严格执行。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预算执行的重要意义,重点围绕“是否存在钱等项目”“已完成实物工作量是否及时申请支付”“签订合同条款是否有利于资金支付”“已支付资金是否及时录入数字财政系统”等四个方面开展自查自纠,找准制约资金支出进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抓紧针对性措施逐一破解。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广东省省直部门财政预算安排“四挂钩”办法》的要求,锚定省水利厅主管对下转移支付资金支出进度确保到9月底超过60%、力争80%以上的目标,采取四项措施加快资金支出进度。一是加强重点盯办。要按照支出进度目标要求,倒排资金支出计划,将任务目标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二是抓建设进度。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是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的前提。只有进度上去了,才能形成更多支出。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中央水利投资计划和省重点项目投资计划部署和要求,压实责任、倒排工期、切实加快推进工程建设进度,为加快资金支出创造条件。三是抓资金支付。要坚持问题导向,对自查发现的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并优先使用省水利厅主管对下转移支付资金,切实提高资金支出率。要加强与同级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指定专人对接,确保已形成支出的资金及时录入“数字财政”系统,避免漏报和误报。四是抓调度会商。各地各部门要建立旬调度会商机制,形成加快资金支出的合力。厅各相关处室要继续采取提醒、通报、约谈和一线督导等措施,指导和督促各地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特别是纳入上级考核任务的资金支出进度。

  会议以视频方式召开,省水利厅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地市水利(务)局负责同志、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相关市县水利(务)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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