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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河长办主任会议在广州召开

来源:厅河长办 发布日期:2021-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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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6日,省河长办主任会议在广州召开。会议听取我省河湖长制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审议《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考核办法》《广东省河湖长制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办法》、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方案等事项,部署下一阶段工作。省有关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对全省河湖长制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河长办及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省河湖长制工作责任进一步压实,水污染防治继续保持攻坚态势,“四乱”问题整治深入推进,碧道理念在治水实践中不断深化,监督问责机制更加有力,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效,河湖长制工作力度大,成效明显,连续3年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成绩来之不易。

  会议提出了五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要坚定信心决心,乘势而上推动河湖长制走深走实。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以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的韧劲,在常态长效、落地见效上下功夫,推动河湖长制有名有实有能。二是要压紧压实河湖长制工作责任,着力解决制度推行过程中的形式主义问题。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水利部有关要求,举一反三做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尽快补上对成员单位工作考核的短板。三是要加大河湖突出问题整治力度,切实维护河湖健康生命。深入推进“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加快专项行动遗留的“硬骨头”问题整改进度,打好河道非法采砂整治攻坚战,抓好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全力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四是要准确贯彻碧道理念,坚持治污先行、安全为重、生态优先,高质量建好广东万里碧道。以碧道建设牵引推动水安全补短板和水污染治理,注重生态保护与修复,坚决防止和避免过度人工化。五是要强化统筹协同,充分发挥河湖长制平台作用,真正给河长办赋权赋责。各成员单位要主动用好河湖长制平台,河长办要强化组织、协调、分办、督办,充分发挥河长办及成员单位的各自优势。

  省河长办全体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会并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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