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6日和18日,西江局分别派出检查组赴江门市和中山市,对市、区(县)审批在建涉河建设项目进行了监督抽查工作。
检查组通过现场察看和查阅资料,对抽查的在建项目进行了详细检查。检查组强调,属地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认真履行好日常监督检查职责。项目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复文件进行施工,并按有关规定采取必要的防护和补救措施;同时,要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优化项目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并做好建设资料的整理归档,及时向主管部门备案。
西江局和江门市、中山市以及属地区(县)水利(水务)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本次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