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流域内省主要河道涉河建设项目管理,2024年2月26至28日,西江局派出检查组赴珠海、江门、佛山市对省主要河道涉河项目进行事中事后监督检查。
检查组通过现场察看、座谈交流和查阅资料等方式对珠海、江门、佛山三个地市的10宗在建项目进行了详细检查,主要检查了项目是否按照批准的建设方案进行,工程位置和界限是否核准,施工是否影响防洪安全,是否编制防洪应急预案,是否落实防护和补救措施,是否保持防汛抢险通道通畅,以及是否妥善解决第三人合法权益问题等。
检查组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复文件进行施工,并切实按有关规定做好相关防护和补救措施。同时,要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安全施工,并做好建设资料的整理归档,按要求及时报送主管部门。
西江局以及项目所属各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分别参加本次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