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半岛灌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 来源:广东省粤西水资源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5-08-01
  • 字体:[大] [中] [小]

  我单位委托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雷州半岛灌区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雷州半岛灌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环评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雷州半岛灌区工程

  项目概要:雷州半岛灌区工程位于湛江市,主要涉及坡头区、麻章区、廉江市、吴川市、遂溪县、雷州市和徐闻县,工程设计灌溉面积456万亩,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4部分:新建泵站42座,改(重)建和新建输水骨干渠道113条,长度为725km,新建输水骨干管道472条,长度为1431km,新建灌区信息化工程1项。

  二、建设项目单位名称及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省粤西水资源管理局

  联系人:林工                          联系方式:17306691364

  电子邮箱:710979412@qq.com           通讯地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东盛路5号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名称: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甄工                          联系方式:020-38356983      传真:020-38356725

  电子邮箱:2570931818@qq.com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寿路116号广东水利大厦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接受环评工作委托→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研究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技术文件及其他文件→现状调查、监测→现状评价、影响预测→提出预防或减缓措施→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

  2.主要工作内容

  (1)分析环境影响因素,描述评价重点和保护目标;(2)对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水环境等给出现状评价结论;(3)评价和预测建设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对项目区大气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水环境等环境要素的影响,并提出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4)提出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5)对建设项目环境损益给出定量或定性结论;(6)明确给出建设项目环境的可行性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环境保护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通过现场提交、发送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填写后向建设单位提交。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建设单位:广东省粤西水资源管理局

           2025年7月31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