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水利厅工作部署,为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轻水土流失造成的危害,11月7-8日,龙三文副局长率工作组赴流域片茂名市开展省(部)级审批在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检查工作。
工作组采取现场检查、查阅资料、问询参建单位有关人员等方式,依托无人机对施工现场和重点部位拍摄全覆盖影像,实地检查了“十四五”高州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工程等2宗工程。现场检查过程中,工作组按照省水土保持信息系统移动端APP中的项目检查清单,重点检查项目是否存在“未批先弃”“未验先投”等违法违规情况,项目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和水土保持投资落实情况,建设单位水土保持组织领导、防治责任分解落实和水土保持监管情况,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果质量等内容。现场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召开座谈会,向各参建单位反馈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工作要求。
工作组要求,一是未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项目要按要求尽快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二是对于边坡、地表裸露的地方要根据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进行临时覆盖,及时补植补种、覆土复绿;三是生产建设单位要履行好水土保持主体责任,落实好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防治水土流失。四是部分监理、监测报告要进一步修改完善,补充整改前后对比图片等佐证依据。
下一步,粤西局将按照省水利厅工作要求,持续做好流域片省(部)级审批在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检查工作,督促生产建设单位按有关要求认真落实生产建设项目各项水土保持措施。
茂名市水务局、茂名市高州水库管理中心、茂名市供电局代表参加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