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水利厅工作部署,7月至8月粤西局先后派出3个检查组赴湛江、茂名和阳江三市开展小水电站防汛及安全检查工作,按照相关要求完成了32宗小水电站的检查任务。
检查组通过听取介绍、检查作业场所、核查制度台账和提出整改建议等方式,从防汛度汛、安全生产和大坝安全三个方面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电站管理、备用电源、应急预案、“三个责任人”和放水预警等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以及安全防护措施、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大坝注册登记和安全鉴定(评估)情况。
检查发现部分小水电站未配备备用电源、未开展危险源辨识工作、未建立危险源辨识清单、危险源与隐患信息未录入水利安全生产信息系统、部分安全台账不完善和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以及部分大坝未开展注册登记和安全鉴定(评估)等问题。
检查组要求有关单位,一要辨识危险源,全面排查隐患,限期整改问题,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二要按照省水利厅工作安排,加快推进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大坝注册登记和安全鉴定(评估)工作,全力保障防汛及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