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 来源:广东省水文局
  • 发布日期:2022-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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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水文局是广东省水利厅管理的副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和有关水文水资源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实施全省水文行业管理;组织拟定全省水文事业发展规划、水文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全省水文站网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二)负责全省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情报预报、水文分析与计算、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协调重大突发水事件、水文水资源应急监测工作;组织指导全省地表水和地下水水量和水质的监测、分析工作。

  (三)负责全省水情信息、水文资料的收集、处理、分析、汇交、发布与汇编工作;负责广东省国家水文数据库的建设和管理,以及水文水资源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四)负责有关水事纠纷、涉水案件的裁决所需水文资料的审定,协助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和保护水资源;协同组织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负责协调我省与周边地区的水量、水质监测。

  (五)承担水文测报设施保护工作。

  (六)承担省水利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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