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修订)〉的通知》(粤管〔2023〕22号)的有关规定,我局经上级部门批复同意,对广东省水文局清远水文分局固定资产三菱越野车一辆(粤RN5590)进行公开竞价报废处理。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且具备报废物资回收处置资质的单位(公司)参加竞价。
一、处置内容
已报废固定资产为三菱越野车一辆(粤RN5590)(详见附件1),处置资产的数量和现状以现场实物为准。
二、实物查勘
有意参与本次竞价的收购商,可于2025年1月16日-23日工作日时间联系我局工作人员现场查勘报废处置的资产实物。查勘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下廓二街159号。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13610525666。
三、收购商资质、资料要求及报价文件的递交
(一)参与竞价的收购商须具备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范围,具有再生资源回收资格。
(二)参与竞价的收购商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需要提交的资料复印件都必须加盖公章。
(三)参与竞价的收购商须按《报价函》格式要求填写报价文件,连同前款有关资料一起密封递交。
(四)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1月16日至2025年1月23日(9:00-11:30,14:30-17:30);递交方式:可上门递交或通过快递投递,不接受电话、口头报价,通过快递投递的需在2025年1月23日17:30前送达,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视为丧失竞价资格。
(五)报价文件送达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下廓二街159号,吴先生收,联系电话:13610525666,邮编:511599。
四、竞价时间、地点及规则
竞价时间:2025年1月26日上午10:00。
竞价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下廓二街159号。
竞价规则:现场开启报价文件并当场公布报价金额,报价最高者竞得。收购商资质、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报价无效。
五、其他事项
(一)竞价完成后,竞得者与我局签订报废资产收购合同并将全部收购款项缴入指定银行账户。
(二)资产搬运费、清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竞得者承担。
(三)竞得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保等法律法规,否则,造成环境危害由竞得者承担全部责任。
附件:1.固定资产报废清单
2.报价函
广东省水文局清远水文分局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