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水文条例》颁布实施十周年座谈会在广州召开
  • 来源:广东省水文局
  • 发布日期:2023-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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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水文条例》颁布实施十周年座谈会于6月13日在广州召开。省政府有关领导出席会议,高位推动广东水文高质量发展。省水利厅总工程师朱军主持会议,省水文局党委书记、局长廖征红作《广东省水文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报告。中国工程院院士张建云、原水利部水文局局长邓坚、省政府参事贺国庆等国内资深水文专家,省有关单位负责同志,省水利厅有关处室(单位)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地级以上市水利(水务)局及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在分会场视频参会。

  会议指出,《广东省水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有10年。《条例》理顺了水文管理体制,完善了水文投入机制,建立了一系列加强和规范水文工作的重要制度,为广东水文事业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保障。十年来,广东水文深入贯彻落实《条例》,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全省水文站网体系不断完善、监测能力大幅提升、管理体制逐步健全,水文现代化工程被列为“851”广东水利高质量发展蓝图的8大工程之一,水文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在防汛抗旱、应对突发灾害、服务水资源管理、推动河湖长制实施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服务保障作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会议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条例》为依据,锚定广东水文现代化建设目标,持续规范行业管理,强化支撑作用,深化改革发展,为广东水利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重点要抓好五个方面工作:一是持续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夯实水文高质量发展基础保障;二持续加强水文预报预警能力建设,筑牢水旱灾害防御第一道防线;三是持续提升水资源服务保障水平,为水利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四是持续推动水文条例落细落实,不断强化水文行业法制化规范化管理;五是持续完善水文体制机制,深入推进水文改革发展。

  会议强调,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广东水文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水利厅党组各项工作部署,锚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聚焦“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和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充分利用省委、省政府着力抓好“双区”和横琴前海南沙三大平台建设新机遇,聚力实施“851”水利高质量发展蓝图,持续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不断提高水文现代化建设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作出水利水文新的更大贡献。

  会上,广州、深圳、韶关、湛江、茂名市围绕《条例》贯彻落实、水文防汛测报、水资源服务、水文科技创新等方面作了交流发言;资深水文专家以“深入贯彻落实《条例》,推动水文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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