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实施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的工作部署,以及省水利厅关于开展 2024年度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工作的有关要求,近期,省东江局完成了东江流域内由省水利厅审批发证的取水项目的信用初步评价工作。
省东江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的指导意见》和《全国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标准(试行)》,通过广东智慧水利工程水资源管理应用的“信用评价”模块,完成了15个取水单位的信用初步评价,并将有关结果报送省水利厅。经初评,14个取水单位评级为信用良好及以上(B级或A级)等级,1个为信用较差(D级)等级。
接下来,省东江局将积极配合省水利厅做好信用评价结果公示和公布、异议处理和动态管理等工作,加强取水许可日常管理,持续做好信用评价政策宣贯,进一步规范东江用水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