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三季度,在省河长办的正确指导以及流域各地市河长办的共同努力下,东江流域河湖长制和河湖监管工作深入推进并取得实效。
一是流域河长履职更加有力。第三季度,深圳市、东莞市签发总河长令,开展水环境风险隐患点整治攻坚、“清漂”“清淤”专项行动。东江流域内市、县、镇三级河长巡河共计28691次,发现问题13346个,已整改13164个,问题整改率99%。
二是流域三大水库汛期蓄水成效明显。新丰江、枫树坝、白盆珠三大水库第三季度末水位分别为114.02米、162.55米、74.55米,总可调水量达72亿立方米,较汛初(4月1日)回蓄水量约30亿立方米,圆满完成既定蓄水目标。
三是流域河湖监管持续强化。第三季度,流域各市开展联合专项执法行动66次,加强河湖巡查执法。截至第二季度末,东江流域各市排查“四乱”问题 4269宗,已销号1715宗,河湖岸线管控持续加强,河湖面貌持续改善。
四是流域协同治水工作亮点纷呈。东江流域广州、深圳、东莞、河源市获2023年度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考核“优秀”等次。广州市《多元协同 数治融合赋能广州水环境治理韧性》案例在全球智慧城市大会上获“能源与环境大奖”。河源市建立“河湖长+河湖法官”协作机制,深化河湖执法与司法有机衔接。东莞市动员部署生态环境质量巩固提升全面巡查整改攻坚。深圳、惠州市聘任培训志愿者河长、民间河长、企业河长,“开门治水”亮点突出。韶关市编制《韶关市“一带五环”县镇村高质量发展区碧道建设专项规划(2025—202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