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水利厅的部署和要求,今年6月底以来,省东江局多措并举推进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取得预期成效。
一是精心部署推进专项执法行动。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相关业务科室认真落实任务分工、加强协作配合,结合业务监管工作全面摸查问题线索,并加强问题整治、案件查办跟进督办,抓实抓细具体任务。
二是全面排查河湖问题线索。强化业务监督,结合“四乱”问题核查、侵占河湖岸线问题监督检查、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省级控制性水利工程日常监管等工作,共开展巡查检查157次,检查在建在管水利工程350宗,发现并报送问题线索4宗。
三是组织开展专项行动监督检查。省东江局作为省水利厅第四工作组,组织对流域内深圳、河源、惠州、东莞4市专项执法行动进行了监督检查。期间,组织流域各地市水行政执法业务骨干参加,重点联合各地市水务局、司法局检查县区(镇街)执法行动情况,通过开展交叉检查、联合检查等方式,有力督促推动了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是切实加强流域联合巡查执法。出台省东江局日常巡查和专项监督检查制度,制定年度巡查监督工作计划,把流域联合巡查作为专项行动重要任务抓实抓细、形成常态。一年来联合流域各地开展执法行动1次、常态化联合执法巡查12次,督促属地查处非法采砂窝点1个。
五是建立健全河湖安全保护工作机制。重点围绕流域统筹协调、河湖监督检查等6个方面,组织制定了《关于推进东江全流域系统管理体系建设的工作机制(试行)》,推动河湖安全保护工作机制建设,凝聚流域上下推进河湖安全保护的工作合力。
下一步,省东江局将继续贯彻落实省水利厅要求,加大重点河段日常巡查力度,加强与流域市、县(区)河长办及水政监察队伍的联合巡查和沟通协作,共同推进河湖安全保护、水资源保护等协作工作机制落地落实,不断提升依法管水能力水平,不断推动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向纵深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