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水利厅部署安排,近日,省东江局派出检查组赴汕尾市开展水利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督检查、小水电站安全生产和安全度汛等检查工作。
检查组共检查了3宗在建水利工程、2宗运行管理工程、8宗小水电站。检查发现,部分在建和运管工程未严格按照《广东省水利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开展工作,未组织部署和开展对标对表专项整治要求进行自查自改,未落实水利安全生产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等“六项机制”;部分小水电站对消防疏于管理,存在未定期开展消防隐患排查及演练,灭火设施设备配备不齐全,灭火器失效未及时更换等问题。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现场反馈并提出相应整改意见,要求各单位限期整改,并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结合工程实际,严密防范化解工程重大安全风险,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实。
下一步,省东江局将继续深入开展各项水利监督检查任务,督促各相关地市严格落实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牢牢守住水利安全生产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