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韩江粤东灌区水利工程管理,保障灌区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和持续发挥效益,近日,经省水利厅同意,韩江局印发实施《韩江粤东灌区水利工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该《办法》设总则、组织管理、工程管理、用水管理、安全管理、经济管理和附则共7章24条,明确了韩江局,汕头、潮州、揭阳市及有关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子灌区管理单位对韩江粤东灌区水利工程的管理职责,提出了建立健全灌区水利工程日常管理、工程巡查及维修养护制度,取用水管理制度,工程安全巡检、隐患排查和登记建档制度等方面的要求。《办法》的印发实施进一步完善了韩江粤东灌区管理制度,为强化韩江粤东灌区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下一步,在省水利厅的坚强领导下,韩江局将会同韩江粤东灌区管理各相关部门(单位)认真执行《办法》,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切实做好灌区水利工程管理相关工作,加快推进韩江粤东灌区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不断提升灌区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